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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克富系統神學:神論之神的作為(一)

標題/02 神的預旨(續)     編號/2     公布時間/Mon Jul 2 07:47:40 2012
發佈人林慈信     相關網址http://
第2講:神的預旨(續) MP3音檔 2 參考原著英文版 逐字稿 2

 

以下藍字,乃為伯克富系統神學》原著的內容。

 

講 神的預旨(續)

I. 甚麼是神的預旨(續)
(The Divine Decrees in General:

   神的預旨,這章是分五大部分的:A. (76頁)神的預旨在神學中的地位(The Doctrine of the Decrees in Theology);B. (77頁)聖經中對上帝預旨的用詞(Scriptural Names for the Divine Decrees),包括舊約的用詞和新約的用詞;C. (80頁)上帝永恆計畫、上帝預旨的本質(The Nature of the Divine Decrees):1. 上帝的預旨是一個,不是多個;2. 上帝預旨跟知識的關係;3. 上帝預旨關乎上帝和人;4. 上帝預旨的作為和作為本身是不同的;D. (83頁)上帝預旨的特點(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Divine Decrees):1. 上帝的預旨是基於祂的智慧;2. 上帝預旨是永恆的;3.上帝預旨是有效的;4. 上帝預旨是不變的;5. 上帝預旨是無條件的;6. 上帝預旨是普世性的、包含萬有的;7. 上帝預旨容許罪。E. 上帝永恆計畫的一些理由(Objections to the Doctrine of the Decrees):1. 是不是不符合人的自由呢?道德這個字就是指人心中的自由;2. 這教義是否把人努力的原動力都抹殺掉;3. 這教義有沒有把上帝講成是罪的創始者呢?這是整章的一個大綱。

A. 神的預旨(預旨論)在神學中的地位。
(The Doctrine of the Decrees in Theology.)

  我們先來看以弗所書1:11,「我們也在他裡面得(成)了基業;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做萬事的,照著他旨意所預定的」;新譯本是這樣翻譯的,「那憑著自己旨意所計畫而行萬事的,按著他預先所安排的,預定我們在基督裡得基業(或成為神的產業)」。

  (76頁,第一段)改革宗神學強調「神的主權」,因為神的主權的緣故,祂從永恆就決定了一切要發生的事;第二,祂也成就或作成祂主權的旨意,就是按照祂預定地計畫作成祂主權的旨意。我再講一次,這個是重點、整章的主題。改革宗神學強調神的主權,神從永恆裡就決定了一切要發生的事,這是第一。第二,又按照祂預定地計畫作成了或成就了祂主權的旨意。

  在 祂所創造的整個宇宙中,包括自然界、包括靈界,這是符合保羅在以弗所書1:11講的。因此,我們從神本身講到神的作為之間,應該先講「神永恆的計畫」,這 是一個正確的神學方法。假如我們要談到神的創造作為、神的護理作為和神的救贖作為的話,我們一定要從「神」開始講,因為神的創造、神的護理、神的救贖(或再創造)都是從神那裡來的。

  (第二段)只有在改革宗神學裡才有對神的永恆計畫有這麼大的強調的。路德宗(信義宗)的神學就沒有這麼的以神為中心(theological),比較以人為中心(anthropological)。這兩個字不要翻成「神學性的」、「人類學性的」,就是「以神為中心」、「以人為中心」。

   路德宗的神學並不是一貫的、徹底的以神作出發點的,也不是一貫的、徹地的相信一切都是神的預定的。改革宗的神學有一種的趨向,就是從下而上,不是從上而 下。假如路德宗相信預定的話,那她的預定觀是限制在這世界上的美善,特別是上帝救贖的部分,就是上帝預定賜下救贖的福氣。

  很突出的一個事實乃是說,很多路德宗的神學家在神的永恆計畫的教義上是沉默不語的;但講到神的預定,也說神的預定是有條件的。所以在神的預定是有條件的這個層次,路德宗的神學與亞米念的神學是很相似的。

  (77頁)廿世紀初期,路德宗的美國神學家Krauth是這樣說的:「亞米念(Arminius)這人本身的意見或觀點(後來發展出的亞米念主義),關於五要點(加爾文主義的五要點就是駁斥亞米念主義的五要點),是受到路德宗的影響形成的,所以跟路德宗的教導,本質上沒有甚麼不同;」很有趣的,這是路德宗的神學家說的。「但是今天我們所認識的亞米念主義(Arminianism)所發展出來的這個神學系統,路德宗就跟它沒有甚麼關係了。在整個亞米念主義的系統裡面,路德宗教會就比較同情加爾文主義。」下面一句話很有趣的,「雖然路德宗的教會從來不相信:假如必須逃避伯拉糾主義的話,就必須跑到絕對預定的教義那方面。」伯拉糾主義的意思,就是相信人自己救自己。但路德宗從來不相信:假如人自己救自己的話,就一定要相信神完全絕對預定人的得救。

  「路德宗的信仰告白 “FORMULA OF CONCORD” (1555年寫成),講到五要點的時候」,(就是人的墮落、人的揀選、基督的救贖、聖靈呼召的恩典、神的保守人等這五方面),「差 不多都是討論實際方面的涵義,而這些很多都好像是反對加爾文主義的。」怎麼樣反對呢?就是說,「路德宗否定加爾文主義的五要點可以推論出來的邏輯結論」 (on them arrays itself against Calvinism, rather by the negation of the inferences which result logically from that system),比方說:神預定人得救,那人就沒有責任了;耶穌基督救祂的選民,就是愛世人;神的不可抗拒的恩典,人就沒有責任信耶穌了…等等。那些邏輯推論,路德宗是反對的,「但不是譴責加爾文主義的基本理論,把它定為異端。直到今日,路德宗神學家還是把預定論包含在他們的信仰體系中,但他們通常考慮它與救贖論(Soteriology)關係。」

   再來一次,你要明白路德宗神學是很有意思的,因為它很像我們今天很多福音派弟兄姊妹的想法。再來一次,他說,路德宗很像亞米念,但是又沒有亞米念主義整 個發展出來的理論。因為亞米念所發展出來的理論,路德宗是不接受的,她比較向著加爾文主義。但是路德宗又從來不相信:假如要拒絕人能自己救自己的話,就必 須承認絕對預定。就是假如要相信人得救是神的恩典的緣故的話,是不必相信預定論的,特別是絕對預定論的。所以路德宗是不承認從加爾文主義所提論出來的邏輯 推論。他說的很謹慎。他沒有說,路德宗跟改革宗或加爾文主義是完全對立的;他是說,路德宗反對的是有些人喜歡推論出來的結論,比方說,人就沒有自由、沒有 責任…等等。當然我們改革宗說的這些推論都是錯誤的,這些是不必要的。

   講到這裡,我就作個結論。古代(早期教會時期),奧古斯丁是反對伯拉糾的。伯拉糾講的就是人能夠自己救自己。奧古斯丁說:「不是的。人的得救是神的預定 和祂的恩典。人是無能的,尤其是在得救的事上。」奧古斯丁和伯拉糾是第五世紀的人。之後,500-1500年,這1000年,天主教所教導的是「半伯拉糾 主義」,就是人要自己救自己,但是上帝也幫他忙。大家一半。上帝一半,人一半。到了馬丁路德的時候,馬丁路德沒有把預定這事講得很清楚的。等到加爾文就把 預定講得清清楚楚了。

   今天有人稱一種理論為「雙重預定論」,好像說有一種預定論是雙重的、是多餘的,我們只要信一種的預定就夠了,不用信雙重預定。其實,加爾文講的就是「雙 重預定論」,就是神預定一些人得救,然後神也棄絕一些人。所以,不信「雙重預定論」的,就是「部分預定論」。(也就是,「雙重預定論」是完整的預定論。) 要這樣講才對。

   好,「亞米念主義」是相信人有完全自由的選擇的。所以,路德宗和「亞米念主義」和我們今天福音派的弟兄姊妹,簡單的說是「半伯拉糾主義」,就是說,上帝 的恩典是要我們依靠祂的恩典,但是上帝是從頭就給人自由意志的。怎麼調和呢?衛斯理主義就不調和了,他們承認人是墮落的,但是人有自由意志選擇要不要信主 耶穌。只有改革宗的信仰把上帝從永恆所定好的旨意、上帝在永恆所預定的恩典,說得清清楚楚。其他的,「伯拉糾主義」、天主教的「半伯拉糾主義」,、路德宗 的「半亞米念主義」、「亞米念主義」,和衛斯理派的「亞米念主義」,還有我們今天一般非改革宗的基要派、福音派,這些都大同小異,都是把人的自由意志與神 的主權、神的計畫相抗衡的。只有改革宗神學宣稱「神的主權」、「神在永恆裡所定的旨意」是絕對的。絕對是不是沒有選擇的?不是。我們下面會講到。只有改革 宗才清清楚楚的說:神是絕對的掌權的,祂在永恆裡就定好祂的旨意了。

   好,下面有一段,請各位綁上你的神學安全帶,我們要飛到很高的、一個氧氣比較少的空間。大概四、五萬英呎這麼高。不過解釋清楚之後,你就明白了。因為這 裡有些拉丁字。講來講去,馬上你就明白,特別我們已經讀過神的存有(Being),我們講過神的存有(神的存在)、神的屬性、三位一體。

B. 聖經中對上帝預旨的用詞。
(Scriptural Names for the Divine Decrees.)

  神有祂的「內在或臨在」(immanent)的作為。這「臨在、內在」,不是指臨在的世界,這裡的「內在的作為」是指神自己裡面、三位一體神裡面的「內在的作為」。

  我們要分辨神有祂純粹地「內在的作為」和「向外的作為」,這些是神向祂所創造的受造物所做的(directly on the creatures)。再 來一次,神的作為:a. 有一些是神在自己裡面做的;b. 有一些是神向宇宙所做的,像創造、護理和救贖。神的內在作為,是三位一體彼此所做的,不是直接向宇宙做的。然後,「向外的作為」、「外在的作為」(拉丁文 “opera ad extra” ),是神向宇宙做的;「內在的作為」(immanent works of God,拉丁文 “opera ad intra” ),是神自己向自己做的。

  有些的神學家喜歡講「內在的作為」( “opera imma-nentia” )和 “opera exeuntia(對不起,這字我不會翻),然後這些神學家又把「臨在作為」、「內在作為」分為: a1. 「本質上的臨在作為」( “opera immanentia per se” )和 a2. 「位格上的臨在作為」( “opera immanentia donec exeunt” )。名稱不重要。 a1和 a2怎麼分?

  a1. 「本質上的內在作為」,就是父生子,子被生,靈從父和子而出( “opera personalia” )。聖父生聖子,聖子受聖父所生,聖靈從聖父而出、聖靈從聖子而出,這些都不是上帝永恆的計畫,這些都是上帝在永恆裡的生存型態;不能用計畫,不能用旨意的。不是上帝的旨意是要生個孩子。不是的。這個是上帝本來就是如此。

  另外一種,a2. 「位格上的內在作為」,就是上帝三位一體的計畫( “opera essentialia”)。不是一個一個的-聖父的計畫、聖子的計畫、聖靈的計畫;而是聖父、聖子、聖靈一起計畫的內在作為。這種的計畫就在創造、護理和救贖的事上(creation, providence, and redemption)顯明了。

   總之,聖父生聖子,聖靈從聖父、聖子而出,這種不算是我們現在要討論的範圍,那是神內在的作為,神本來就是如此的。從來沒有一秒鐘,聖子不是父之子;從 來沒有一秒鐘,聖父不是子之父。那我們在這裡討論的是神的思想,講祂的創造宇宙、掌管宇宙、祂救贖宇宙。要把這兩個分開。上帝創造宇宙;創造之後,每一秒 鐘都托住它、掌管它,因祂是宇宙的主宰;而且上帝來成就救贖,這個是永恆的計畫。不能說「父生子,靈從父而出」是上帝的計畫,那是上帝本來就是這樣存在 的。

   所以,上帝計畫要創造宇宙,一般說創造,當然是三位一體神一起創造的。聖父、聖子、聖靈一同創造宇宙。這個計畫也是聖父、聖子、聖靈一起計畫的。聖父、 聖子、聖靈既然計畫好要創造,聖父、聖子、聖靈就創造了宇宙。聖父、聖子、聖靈一同計畫好每一秒、每一角落所發生的事,因此聖父、聖子、聖靈就掌管每一 秒、每一角落所發生的事。聖父、聖子、聖靈計畫好救贖的計畫,然後從人犯罪之後,聖父、聖子、聖靈就開始成就聖父、聖子、聖靈在永恆裡所計畫好的救贖計 畫。不論是計畫創造、計畫護理、計畫救贖,都是三一真神一起計畫的。

   「父生子,子是父之子,靈從父和子而出」,這不是計畫的一部分,這是神本來就是如此的。所以我們在討論三位一體的時候,講到聖父是父,聖子是子,聖靈是 靈,這稱作他們的生存型態。我們現在討論到神的計畫了,就是說,這是祂們的生存型態,不是計畫;不然的話,我們就把聖子和聖靈說成是開始的了。聖子是沒有 開始的(來7:3,麥基洗德「無生之始,無命之終,乃是與神的兒子相似」)。聖靈是沒有開始的。(出3:14,三一神是自有永有,無始無終的;沒有開始, 沒有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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