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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克富系統神學導論(上)

標題/05 教義的三個特點(續)     編號/7     公布時間/Fri Aug 10 02:41:26 2012
發佈人林慈信     相關網址http://

第5講   B. 教義的三個特點(續)
      1. 教義的內容來自聖經(續)
      2. 教義是教義反省的結果
      3. 教義是正式地由某一個有能力的教會團體來定義的

MP3音檔 5 講義 逐字稿 5

 

(以下「藍色」為伯克富書中的內容;「黑色」為林博士的解釋。)

 

第5講 教義的三個特點(續)

 B. 「教義」的一些特點(The Formal Characteristics of ‘Dogmas’)(續)

  1. 教義的內容來自聖經(Their subject-matter is derived from scripture.)(續)

  上一段我們講立敕爾(Ritschl)對教義來源的看法。我們看到,對他來說,信心不是我們的思想去認識神的話裡所啟示的真理,乃是主觀的信心。人不能認識神,除非神藉著信心反映出來,而這種實際上的,就是非理性的知識,就在教義上表達出來。因此,教義不是我們信心的物件或者是內容;不是的,是信心的表達,這是自由派神學對信心的看法。信心成為神學或者教義的來源。

  這就是說,黎赦爾的神學是拒絕、否認了宗教改革時期的教義觀。宗教改革的教義觀(就是我們的教義觀)乃是說,我們把聖經裡面的真理整理出來,叫做教義。他們不是的,他們說,教義是信心的表達。所以,黎赦爾的教義觀,是從基督徒的信心那裡,用一些比較猜測性的方法去決定教義的內容。這一派的其中一位學者Lobstein說:教義就是基督教的信心的科學化的解釋。

  荷蘭有一派的叫做倫理派,也是差不多的。這一派有一位叫做D. Chantepie de la Saussaye(法文名字),他的講法跟立敕爾派差不多的。這荷蘭文翻成英文是這樣說的:教義是在生命之後,也是透過生命而興起的(Doctrine arises after and through life. ),聽起來很美的…,就是當這個真理成為人靈魂裡的生命時,人思考反省真理之後所結出的果子,(It is the fruit of the mind reflecting on the truth, when that truth has become life in the soul.)。聽起來好像,上帝的話語在我們心裡面成為生命。

  另外一位Is. Van Dijk是這樣說的:假如我們要對教義下定義的話,教義就是透過人理性的語言,來表達一種教會生活裡面有的一種關係,這種嘗試的結果就是教義。(If we had to give a definition of dogma, we would do it as follows: Dogma is the fruit of the attempt to express a certain relation of the life of the church in the language of the intellect.)

  2. 教義是教義反省的結果(Dogmas are the fruit of dogmatic reflection.)

  好,剛才我們講教義的內容肯定要來自聖經,不然的話不配稱為教義。現在我們從第二個角度來看。是的,教義的內容來自聖經,來自神的話。第二,教義乃是因為我們面對聖經,做出教義式的反省,結果就有教義了。我們在上帝的話裡面所啟示的真理,做出反省(but obtains them by reflecting on the truths revealed in the Word of God),然後結出的果子就是教義。

  下面這一段是伯克富所講的,講完之後我會給它一個更好的解釋。他說:基督徒的意識,不單單是領受真理,且心裡面有一種壓不下去的渴慕,要重新表達聖經的真理,同時要看到聖經這個偉大的統一性。(The Christian consciousness not only appropriates the truth, but also feels an irrepressible urge to reproduce it and to see it in its grand unity.)是的,是理性帶領著這一種反省,但是,這種反省並不完全是理性的,也是用上我們道德的意志和情感。因此,人的悟性、人的意志、 人的情感(知、情、意),就是全人,都用上了。所有他靈魂的能力和他裡面的生活,都貢獻於最後的教義的結果。而且不單是個別的基督徒,而是整個教會在聖靈的帶領之下,來做這種反省的工作。只有一個屬靈的人,才適合做這種教義反省的工作;而他必須要與所有的眾聖徒交通、合作,才能看到真理的整合、整體性。當聖靈帶領教會來反省真理的時候,這個真理就會在教會的意識裡成型,慢慢地結晶,成為一些教義上的觀點和宣告。如此,教義的形成,就不是一個很短暫的過程,也不是一個簡單的過程。下面還有一段等一下我們再講。

  前面這一段,他說基督徒情不自禁地要把真理整理成為系統。我覺得伯克富這裡還是受了一些理性主義的影響。我想,我的老師傅蘭姆(John Frame)會這樣來講:聖經是神的話,神的話有祂的權能(authority and power);而聖經裡神的權能、權柄,不僅僅是管理我們得救和成聖的,不僅僅是管理我們靈修那個層面,也管理宇宙人類所有的專業、所有的行業,宇宙人類裡所有的社會、民族、國家,我們人生生活的每一個層面。所以,當我們人去讀聖經的時候,解釋神的話(聖經)和應用神的話是同一碼事(interpretation and application is the same thing)。

  現在讓我解釋。我們在讀歸納式查經法的時候,我們都就知道查經法有三個步驟:第一是觀察,第二是解釋,然後是應用。傅蘭姆在這裡要表達一個要點:解釋和應用是同一碼事。這是什麼意思呢?我們每一個人都來自某一些的文化背景,我們都有生活上不同層面的責任和需要。好,我們現在來到聖經面前。聖經是神的話,是創造天地的主的話語,而聖經的權柄是要管理、要牽涉到所有的民族、所有的層面、所有的行業和專業的。所以,我們接觸到神話語的時候,就馬上接觸到神話語的能力。而神話語的能力,可能審判我們,可能賜福給我們。我們現在暫時不談審判的那面。當神話語的權能發揮出來,我們也降服在神話語的權柄之下,這就是應用聖經。正確的解釋聖經,同時是順服聖經怎麼發揮神話語的權柄。所以,讓神話語的權柄發揮出來--在我們身上、在我們的思想。不論什麼行業、什麼民族、什麼層面,當神的話語發揮出來,來管理、改變我們的時候,這個就是聖經的應用。聖經的應用不僅僅是我們絞盡腦汁解釋了經文之後,我們再來幾個小小的應用,說,這個禮拜,我們要怎麼怎麼做。不是這麼簡單的。解釋聖經和應用聖經是同一碼事,因為真正的、正確的解釋聖經,就是讓聖經來管理我們、來改變我們--在每一個層面、每一個行業、每一個民族。

  為什麼我把這一段插在這裡,因為這裡的題目是:教義乃是教義反省的結果。是的,沒有錯,我們讀聖經,需要反省。反省什麼?反省聖經的權柄怎麼發揮,怎麼發揮在我們身上、在我們的教會、在我們的社會,在我們的生活。所以,解釋聖經和應用聖經是同一碼事。教義就是應用聖經的結果。甚至乎,我們可以說,教義就是應用聖經的一種(Theology is the application of the Scripture)。那你說,我以為系統神學是解釋聖經。是的,我們的意思是說,我們要把解釋和生活拉在一起,解釋和現實拉在一起,解釋和聖經在我們生活每一個層面的權柄拉在一起。解釋聖經不僅僅是一個理性上的遊戲,不僅僅是一個思想上的遊戲。真正的解釋聖經,就是讓聖經的權柄發揮出來,就是我們降服在聖經的權柄之下。而聖經的權柄,絕對不僅僅限於我們個人的成聖--那個個別的與主的關係。聖經不僅僅是講這些,聖經是天地的王怎麼來管理全宇宙祂的曉諭。

  好,下面,伯克富繼續講,他說教義是教義反省的結果。他說:教義的形成,不是短暫,也不是簡單的過程。往往都是由一些長期的神學爭辯所決定的。而這些爭辯,往往不太造就信徒的靈命。因為他們常常有一些人為的、一些的敵對、一些的衝突。但是這些教義的爭辯--比方說,在教會歷史裡面,頭兩個世紀最重要的爭辯,就是諾斯底主義。這個跟我們今天完全是有關係的,我們不要以為以前的歷史只是在圖書館裡面,堆滿了灰塵的書裡面的內容。不是的。諾斯底主義就是我們今天新紀元運動背後的一個思想。這是一個爭辯--諾斯底主義。所以,早期的教父在第二世紀就站起來反對諾斯底主義。到第三、第四世紀,亞流派,結果亞他那修站起來宣講《尼西亞信經》:維護三位一體,耶穌基督完全是人、完全是神。後來奥古斯丁跟伯拉糾的爭辯乃是說:救恩完全是出乎神的恩典,人人的好行為是沒有貢獻的。馬丁路德的爭辯是:人的得救不是靠守聖禮。天主教不可能把救恩掌握在他們的手上,一滴一滴的頒發給信徒;神的恩典是藉著信心直接領受的。我們因著信,上帝把耶穌基督的義歸算給我們。這些諾斯底主義、伯拉糾主義、天主教,跟馬丁路德等等,都是神學的爭辯。這些的爭辯是很重要的,因為這樣子,我們就注意到這些辯論的題目是什麼,是什麼問題。

  這是很重要的,我們除了知道這些神學爭辯是爭辯什麼之外,還要知道究竟它的要害點在哪裡(At the same time they are of the greatest importance, and serve to focus the attention sharply on the question in debate, to clarify the issue at stakes,)。比方說,我們現在在講《系統神學》的導論:「神學的本質就來自聖經,又是經過反省,又是由教會來通過」--聽起來好像很枯燥。但是這個要害點在哪裡?要害點就在我們今天的神學生、神學院信仰的變質。所以我們抓到神學爭辯的要害點在哪裡之後,要把一個個問題不同的層面都顯露出來,然後指向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案。(to bring the different aspects of a problem into the open, and to point the way to a proper solution.)今天的教會,其實面對著過去所有神學的爭辯,我們是欠他們的債的。因為他們幫助我們,在瞭解真理上有所進步--今天我們不需要再辯論三位一體,不需要再辯論耶穌是神、也是人,不需要再辯論因信稱義…等等--很可惜,今天我們要爭辯聖經是無誤的,這個是很可惜的,因為這些問題以前都處理過的。所以我們要瞭解過去的教義歷史,這是很重要很重要的。

  希伯爾格(Seeberg)告訴我們,教義形成的不同的層面(或者教義爭辯)是很重要的,他說,「教義是一個非常複雜的歷史上的結構」(Dogma is an exceedingly complicated historical structure.)。它有不同的構成部分;它在來自各方各面的反對聲音中形成,它又因為各種道德上或者靈修上的需求、刺激,又加上外在的,不論是來自政治的或者教會的一些處境來形成。然後,它又會戴上不同神學潮流的色彩。是的,教義有不同部分,有不同的反對聲音,又因為教會的需求,道德上、靈修上的需求而形成。伯克富繼續說,他說,在教會歷史中,不是每一段歷史都適合這種教義上的反省跟形成的。

  怎麼樣才是一個形成教義的好的土壤呢?他說,要陳述教義,需要有很深的靈命,需要有宗教的(就是在主裡面的)熱誠,需要教會願意服在聖經的真理之下,需要有一種熱愛、去追求聖經真理更多的亮光,讓真理照在各方面,有各種的含義;需要有很殷勤的解經的功夫,也需要有建構的能力,就是有思考的能力。再說一次,教義的形成,需要深的靈命,向主的熱誠,願意服在聖經的權柄下,熱愛看見真理和它各方面的含義,殷勤的解經,還有建構思想的能力。我們今天廿一世紀的西方教會,是面對一種思想沒落的世界潮流。所以,不要看我們現在有互聯網,有各種各種的東西,不論中國、美國,人都能上太空了,科學很發達。其實,人類的思考能力是在下降的。

  不但如此,還有冷酷的理性主義,還有一種只是注重感情的、情緒的敬虔主義,這些都是對教義的形成有害、沒有好處的。1938年時,伯克富就說了,我們這世代有各種的哲學的猜測,有各種心理學的分析,這些都取代了真正的教義研究。所以,對形成教義是非常不利的。很少人注意到,好好地反省上帝的話所啟示的真理是多麼的重要。我們今天的世代就是這個樣子。其實我想,特別這些的批評是很適合美國福音派的。

  我們人必須要把我們的思考,帶到耶穌基督的寶座上,讓耶穌基督奪回我們的思想,來順服祂。這種的觀念,其實教會普遍是反對的。普遍來說,教會不贊成、不鼓勵人把人的思考、人的價值觀、大前提,帶到神的話語下面,向基督降服,讓耶穌基督把人所有的心思奪回,這樣子來尋求神論、人論、罪論、救贖論、生死的觀念。我們把我們所有的思想都降服在神所默示的話語的權柄下,而不是降服在有錯的人的理性的發現上。就是說,今天人寧願聽專家的講說,而不寧願把人的思考伏在聖經跟主耶穌的主權之下。這個是70年前寫的,今天豈不是變本加厲嗎?教會裡面充滿著世俗心理學的輔導,充滿著廣告學、市場學的教會增長理論,牧師們都可以去拿一個教牧學博士,大部分都是在教你怎麼用廣告學…等等。再加上,解經跟神學上的世俗觀念。所以,反過來說,我們需要降服在聖經的權柄之下。

  3. 教義是正式地由某一個有能力的教會團體來定義的(Dogmas are officially defined by some competent ecclesiastical body.)

  這一點,可能是我們華人或者是中國教會比較陌生的。他這裡說的是,教會必須有能力去鑒定聖經真理,把它組織起來,寫成信條,教導傳道人跟信徒們。我們華人教會跟著某一些的西方福音派,認為教會存在的目的,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傳福音。很抱歉,宗教改革以來,不是這樣看的。教會存在的目的:第一,是敬拜神;第二,宣講、教導神的話,造就眾聖徒;第三,傳福音。也就是朝上、朝內、朝外的。假如我們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傳福音那方面,教會是長不大的。舉個例,比方說宣教,我們以為宣教就是被差派出去,就是傳福音的。其實我們冷靜下來思考一下,宣教士只要帶領一個人、兩個人、三個人信主,那裡就有教會了。宣教士的任務就是要教導、造就這些信徒,讓教會長大,好叫更多的基督徒在那個文化裡面,成為能教導、能關懷、能治理教會的領袖或者是僕人們。是不是?而且,不但是敬拜、教導,還有傳福音。教會開始存在了,教會必須要有足夠的能力(competence)去分辨真理。這是以弗所書4:11-16保羅所說的:祂所設立的有使徒跟先知(那是啟示性的),然後呢,有教師、有牧師和傳福音的,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好叫教會長大起來,滿有基督的身量,能夠分辨是非,不隨便的搖動。所以,教會的成熟是我們每一位信徒的責任,特別是傳道人跟長老的責任。因為,教義是由教會來鑒定的。所以,教會必須要投資在純正信仰,但是又能分辨真理的神學教義上,好叫傳道人、長老、執事、信徒們都能夠長大,能夠分辨真理。

  我再說。所以,教義是來自神的話,經過反省,然後由教會整體的來鑒定而定義。這樣子,教義就形成了。關於第三點,我們下一節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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