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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  作

标题□有道可传,以经解经:建立一套认信的神学的迫切性     编号□13     公布时间□Tue Jul 31 14:34:39 2012
发布人林慈信     相关网址http://


有道可传,以经解经:建立一套认信的神学的迫切性



导论:给华人教会的紧急呼吁



  两千年教会史告诉我们:主基督的教会继续不断成长前进,同时也面临世界接二连三的挑战。五花八门的试探,想要引诱教会在信仰生活、事奉各方面姑息妥协,顺应世界潮流。然而,教会付上血泪代价,至死忠心,竭力持守护卫「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



  「后现代主义」席卷全球,众多的男女老幼已不再相信有绝对的真理,人人根据自己的主观经历来看《圣经》,自说自话,意见纷纭。然而,情感居首,经验挂帅,也使教义不明,真道不彰;导致教会内外生灵涂炭,人心饥渴,急切寻求救世真道,即圣经所启示的全面福音真理。华人教会正值此跨世纪的关键时刻,再次 面临承先启后的时代挑战,必须尽忠持守,信靠、传扬《圣经》是神无谬误的话语。



  历世历代以来,教会一直坚持认信《圣经》是圣灵默示所写成的,所以《圣经》本身就是神的话,《圣经》就是神在说话。既然如此,《圣经》是我们全心顺 从的唯一最高权威,是我们信仰与生活的最高准则。主耶稣基督是透过圣经与圣灵来治理他的教会。神呼召教会要传讲、教导、护卫、顺服《圣经》中他所说的话, 做为天国子民的生活法则。



  华人教会急需讲坛复兴,重寻忠於《圣经》的解经讲道(expository preaching)与教义讲道(doctrinal preaching),教化思想,劝服心灵。神的话是圣道,是恩典的媒介(means of grace),所以要宣读、遵行之。《圣经》於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是全备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三 16-17),因此是辅导事工的指南。



  今日,我们看见,有些教会领袖忽视《圣经》的默示、无误、权威、全备(the inspiration, inerrancy, authority and sufficiency of Scripture)等基要真理,与世俗学说妥协,容让新派神学立足於讲坛与神学院教室。忠於《圣经》的教导愈来愈罕见,取而代之的是,迎合潮流顺应听众 的流行膺品。《圣经》就是神的话;然而,其从神而来的权威,却不再被认真持守、表明,而高等批判学、新正统派、新福音派的时髦理论,成为神学教育热中追求的金牛犊。



  福音被冲淡了,十字架的救恩不再被高举,认罪悔改不再是布道信息的中心;强调自我实现的「成功神学」大行其道,神秘超然的经历成为追求的主要目标。 惟靠基督福音得救的绝对性,在宗教互谈、对话合作的气氛下,被冲淡了;遵行圣经真理蒙福的必须性,在尊重不同看法与个人自由选择的口号下,被牺牲了。



  虽然这种现象,在美国比较明显,在第三世界国家里并没有那么流行,可是,从美国传播到第三世界,只是早晚的问题。基督教出版界是极度商业化的,今年在美国畅销的书籍、资料,很快就在亚洲、非洲的书局里出售了。



一、从「认信」(Confession) 说起



 传统华人教会对於「认信」的忽视



  「认信」这个观念,华人教会里不常提到,甚至应该说不太被提倡;这可能是因为华人教会很少有刻意、有意识地想通,然后承认自己的信仰(神学)系统(theologically self-conscious)的人士。



  华人教会受了反智传统(anti-intellectualism)的影响,加上近年很显著的功利主义(如积极思想、教会增长、世俗的心理学与神学的所谓融合 integration等),对於神学与信仰往往很模糊,不清楚两者的关系。对承认我们的信仰(神学)立场,很多时候认为是不重要的,甚至是「属魂」而不 是「属灵」的。不过有时面对一些神学问题,当有人说:「这些神学问题很重要啊!」时,华人教会又会问:「这是神学问题还是信仰问题呢?」言下之意就是: 「假如只是神学问题的话,那就让学者们去辩论好了,反正这与我们的救恩与信仰没有关系。可是如果是信仰问题,就不能不关心了,这牵涉到真理与异端的分 辨。」可是若真的是信仰问题,又从何入手来关心,以甚么准则来分辨呢?



  这种想法说明,华人教会其实是知道承认信仰的重要性的;这是每一位重生基督徒应有的素质,是圣灵种下的道种。可是因为历史上种种的原因(反智传统、 功利主义的教会增长运动、新派神学影响/改变福音派神学家等),华人教会在教义的了解与推广上非常薄弱,有待培养真正有意识的认信(self- conscious confession),培育一代有高度意识认信的基督徒(self-consciouslyconfessing Christians)。



  「认信」(Confession):承认我们所相信的根据《圣经》,承认我们所相信的真理是神对我们的要求。口里承认,心里相信,是《罗马书》的 要求。在人面前承认主耶稣,是主自己对门徒(所有的基督徒)的起码要求。因此,认信我们的信仰,岂真的与我们的救恩无关?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圣经》所要 求的「认信」,英文是 “confess” ,相反词就是不承认,或否认(deny)。主耶稣清楚地说过,不承认他的人的下场是:主在父前也不认他。



  听到 “confess” 这个字,我们不要联想到天主教徒去神父面前认罪的“confession”。 这里指的不是认罪(confessing our sin),乃是承认信仰(confessing our faith),像《威敏斯特信仰告白》就是一份信仰的承认, 或宣告(Confession of Faith)。Confess这一个词,希腊文是homologeo。



  保罗在《提前》六12-13用了这词,中文《圣经》翻译为:耶稣基督在人面前作了好「见证」。这「见证」就是「认信」,英文《圣经》译为 a good confession。我们的主作了「好的认信」,他承认了真理。这就是希腊文的homologeo



  所以「认信」这个观念有信仰、信念的成份,还有认同、承认的成份;意思是:我们承认并认同我们所相信的。而这个承认,不单只是对个别教义的承认,而 是对整合的信仰(神学)立场的承认。就是说,对整本《圣经》所教导、所宣称的真理系统的承认。而且不仅是一种个人的承认,而是整个教会--基督在地上的身 体向所处的时代、社会、文化的宣告。一个认信真理的基督徒,就是一个有真理立场的基督徒。(30年前,威敏斯特神学院的教授们合写了关於《圣经》论 的:Scripture and Confession , ed. John Skilton,Nutley, NJ: P&R, 1973;内有 Norman Shepherd的“Scripture and Confession,” pp.1-30, 对“confession ”作了解释。)



 「有道可传」:认信在当代的需要



  二十一世纪需要的, 是认信的基督徒(confessing Christians);二十一世纪需要的,是认信的教会(confessing churches);二十一世纪需要的,是有道可传的基督徒(Christians with a message to proclaim);二十一世纪需要的,是有道可传的教会。有道可传,又忠心的、勇敢的去传,这就是二十一世纪需要的信徒与教会。有真正的认信,就可能有强而有力的讲台,强而有力的主日学/查经班等。



  1996年,一班福音派的牧师与神学家(包括改革宗的)在波士顿附近开会,发表了《剑桥宣言》(The Cambridge Declaration )。文中特别关注现今教会的世俗化、人本化、商业化,呼吁教会回到宗教改革时期所强调的:惟独信心,惟独基督,惟独恩典,惟独《圣经》和惟独神的荣耀的五 个信仰原则。这一群牧师们自称为「认信的福音派联盟」(The Alliance of Confessing Evangelicals,网址:www.alliancenet.org。)



 正统神学的起点:圣经里有教义系统



  笔者对系统神学的可能性和必需性,所持的信念是: 《圣经》里教导一套教义(真理)。我们透过依赖圣灵的引导研读圣经,可以发现、认识它。我们可以,也应该笃信它,爱它,遵行它,宣讲它,教导它,并为他辩护。



  There is a system of doctrine taught in the Bible. We can study the Bible, under the guidance of the Holy Spirit, To discover and know this system of doctrine. We can, and should believe, love, obey, proclaim, teach, and defend this system of doctrine.



  我们有道可传吗? 我们可传的道( 信息)来自《圣经》, 惟独来自《圣经》。因此,谈到「认信」, 背后有一个很基本的预设观念(presupposition):《圣经》里有一套教义真理。



  《圣经》是历史;《圣经》是神在时间,在历史、文化中向人的启示。但这「启示」的结果,是一本不自我矛盾的书,里面有一套真理(教义)。透过《圣经》,神教导我们一套一贯的教义(真理)。《圣经》是启示的记录,可是本身也是启示,就是神的话。



  《圣经》不只是给了我们救恩的道理,其它就是一些互不相关的故事。《圣经》是神的启示,里面包含著一套教义系统;用英文来说就是:There is a system(body) of doctrine (truth) taught in Scripture。注意:这里不是指某一个神学传统,如《威敏斯特信仰告白》(参:www.reformed.org上:Historical Church Documents)所宣称的系统,或《浸信会信仰宣言》(1689)等。圣公会、卫理宗、时代论者和每个教会传统,都自有一套神学(信仰)。我们在这里 说的是:《圣经》本身有一套教义系统,《圣经》本身的教导是一套教义(真理)系统。



  「《圣经》教导一套真理」,这个信念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读来有点奇怪,好像来自外太空,其实这是历代正统/福音派的信仰!



  《圣经》里有一套真理,背后还有一点预设:《圣经》是有神自己所设定的、单一的、固定的、不变的意义(stable meaning)。《圣经》的原意(intended meaning)与人的解释(interpretation)并不一样。《圣经》有自己原来的意义,就是原来的作者——圣灵的意思(authorial intention);这意义是单一的、不变的。



  30年前,在葛培理召开的洛桑全球福音大会(Lausanne I: The International Congress on World Evangelization, 1974)上,向知识分子传福音的薛华(Francis A. Schaeffer),对福音派领袖们有以下的呼吁:



  基督教是一套特定的真理;基督教是一个系统,而我们一定不可以对「系统」这个词感到羞耻。真理是存在的,而我们必须持守这真理。在一些边缘地带的问题上我们会有异议,可是在核心的事上,一定不可以妥协。



  Christianity is a specific body of truth; it is a system and we must not be ashamed of the word system. There is truth and we must hold that truth. There will be borderline things in which we have differences among ourselves, but on the central issues there must be no compromise. (Francis Schaeffer, “Form and Freedom in the Church,” in Let the Earth Hear His Voice: International Congress on World Evangelization, Lausanne, Switzerland , ed. J.D. Douglas; Minneapolis: World Wide Publications, 1975, pp.361-379。该讲稿也以单行本出版:Francis Schaeffer, 2 Contents, 2 Realities, Downers Grove , Illinois: Inter Varsity Press, 1974, p.8.)



  薛华提到核心的事与边缘地带问题之间的不同;笔者同意他作这样的区分,不过也必须指出:这区分并不否定我们强调「基督教是一套信仰系统」,以及《圣经》里教导一套真理、一套教义。(薛华的著作被译成中文的有:《前车可鉴》香港:宣道出版社(How Should We Then Live? Old Tappan, NJ: Revell);《理性的规避》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Escape From Reason , Downers Grove, Illinois: InterVarsity Press, 1968);《众目睽睽下的今日教会》,新泽西:更新传道会,1975(The Church Before the Watching World , Downers Grove, Illinois: InterVarsity Press, 1971)等。又:薛华的《前车可鉴》被拍成一套英文录像带,适合成人主日学,团契或查经班与书本一起使用,作为一季的学习。可向Christian Book Disctributors查询购买,网页:www.christianbook.com。)



  新福音派学术共识(一):只有「当时」与「现在」;固定意义的消失



  今天福音派神学院里的圣经研究(旧约系、新约系)教授们,有好些人士不再自觉地持守这信念了。他们受到现今高等研究院里教授们的高等批判和当代(新 派)神学的偏见(或预设)的影响,自己对神的话的把握,开始消失了当初对《圣经》的信心。他们不再可以无条件的说,《圣经》里有一套教义,我们可以藉查考 圣经而明白。



  他们纷纷强调《圣经》是人写的,与别的书本没有两样,至少研究《圣经》的方法与研究其它书籍的方法不应有甚么两样。有关这种思潮对福音派信仰的冲击,Kenneth G. Howkins 写了The Challenge of Religious Studies (London: Tyndale Press, 1972; Vancouver, BC: Regent College reprint, 1995)[中译本:侯健士《圣经研究的挑战》,吴罗瑜、陈国添译(香港:中国神学研究院,1988)]一书。



  《圣经》学者们不断的提醒我们,我们的时代与《圣经》的时代相距遥远,因此必须靠学者来告诉我们《圣经》的原意。而学术界给我们的研究报告,大体的 结论是:《圣经》是一团糟的,前后矛盾,杂乱无章。至少有些部分是神话(myth),或在有限、有错的文化语言境界里的一些存在相遇 (existential encounter)。



  特别值得我们注意的现象是:今天用新的,以前认为是非福音派的思潮来挑战《圣经》的学者们,是来自福音派,而不是自由派学府的!试用一本华人神学界和教会里都非常流行,并被公认、受重视的释经学教科书为例,《读经的艺术》一书的几位作者在该书的「前言」中说:



  「今日教会中许多迫切的问题,基本上是如何跨越释经鸿沟的难题,亦即如何从经文『当时』(then and there)的环境进入我们自己『现在』(here and now)的生活。不过,这也意味著跨越学者与一般信徒之间的鸿沟。学者所关切的,主要是经文当时的意义;一般信徒所关切的,通常是经文在实践上的意义;信仰坚定的学者则强调我们必须两者兼备。」[费依、史督华合著,《读经的艺术:了解圣经指南》(Gordon Fee and Douglas Stuart, How to Read the Bible For All Its Worth )魏启源、饶孝榛合译,台北:中华福音神学院,1999,「前言」。]



  笔者在大学和博士班主修的是历史,绝对肯定信徒与学者们应该认真研究《圣经》在历史上、在「当时」的处境、所用的语言,以及对当时的读者、听者的意 义。可是这样把「当时的意义」和「现在的意义」二分,可能是一种很有技巧的手法,可以避免、甚至反对讨论《圣经》是否有单一的、固定的意义(a singular, stable meaning)。



  换言之,不论对当时的听者、读者,对历代的信徒,或对今天的我们,《圣经》是有单一、稳定、固定不变的意义吗?历代的正统/福音派所相信的是,《圣经》是上帝的话,《圣经》里的话就是上帝要向人启示的、上帝要说的话。否认《圣经》有单一的,稳定/固定的意义,这种思想来自后现代的解构主义 (postmodern deconstruction),其后果是不可思议的。(这方面的中文介绍,比较稳重的有:吴慧仪(Wai-Yee Ng))〈后现代思潮冲击下的「文本与诠释」〉刊《中国神学研究院期刊》,第22期,1997年1月,页97-120。中神的余达心(Carver T. Yu)院长也曾著写多篇论文尝试回应,收集在他的《自由与承担》一书里。成功与否,让读者自己决定。)



  当代的《圣经》学者们,以费依为代表,有意无意的反对《圣经》里只有一套、单一的、稳定的教义。在强调《圣经》历史研究之同时,他们会这样表露了自己的代模/预设:



  《圣经》需要解释的一个更重要的理由是在於它的性质。根据历史来说,教会了解《圣经》的性质,正如了解基督的身份一样--《圣经》既是属人的,又是 属神的。…因为《圣经》是神的话,所以它有永远的适用性;它在每一个时代和每一个文化中向所有的人说话。因为它是神的话,所以我们必须聆听,并且遵行。 但因为神选用历史中人类的话来传达他的话,所以《圣经》中每一卷都有其历史特性;每一个文件都受到原先写作时的语言、时代及文化的限制(在某些情况下也受 它以前为口头历史之限制)。由於《圣经》永远的适用性与其历史特性之间有一种「紧张状态」,遂有解释的必要。(《读经的艺术》,页7。)



  请读者注意,费依与史督华提到的是《圣经》的永远适用性和历史特性,没有提到他们所谓《圣经》神性里面最重要的观念:《圣经》既是圣灵所默示的,它必有自己的永远真实性(eternal truth),和永远的、单一的、稳定/固定的意义(singular meaning)。「适用性」很方便地为这两位作者带过了《圣经》的「神性」,结果使「默示」、「无误」很方便地不再提了。两位作者继续说明:



  「另一方面,有些人只从《圣经》永远适用的观点来看它。因为它是神的话,他们往往认为那只是一本记载要人相信的教训和要人遵行的命令之文集--不过在这些教训与命令之间必然有许多的选择。」(《读经的艺术》,页7。)



  我们可能很快的读完了这篇「前言」,没有留意两位作者很轻浮的带过:「《圣经》只是一本记载要人相信的教训和要人遵行的命令之文集。」他们用了「只 是」,是否表示这种观念--也就是历代正统/福音派的信念--有待检讨和批判呢?果然如此。我们读下去,就发现两位作者举了一个例子之后就宣称:



  「不过,《圣经》不是一连串的教训与命令;它不只是一本『神主席语录』,仿佛他从天上看著我们,说:『喂,你们在下面的人,要学习这些真理。第一,只有一位神,就是我。第二…』等等,这样一直说到第7,777条教训和第777道命令。」(《读经的艺术》,页8。)



  这样的手法, 无疑在攻击正统/福音派的信念: 《圣经》是神话语的启示(verbal revelation),其中肯定有神的「命题式的启示」(prepositional revelation)。为要使他们的《圣经》研究方法站得住脚,费依(和不少当代福音派的圣经学者)不惜攻击、破坏历代教会对《圣经》的默示,命题式启 示和「教义系统」等的信念。(这些同样是巴特和新正统神学所攻击的。)这对教会维持真理的任务,有害无益!



  费依和史督华干脆继续说:「这些教训当然是真实的,而且可以在《圣经》中找得到(虽然不全是以那种形式出现)。对我们来说,这样的一本书诚然可以使许多事变得更容易,但幸好这不是神选择来对我们说话的方式。」(《读经的艺术》,页8。)



  两位作者解释,上帝是在具体的历史文化处境里向人启示的。要鼓励信徒研究《圣经》的历史、文化、语言、问题等背景因素是好的,可是攻击《圣经》的「教义性」,取笑《圣经》是否一本神的教训的命令集(「神主席语录」),会把教会带进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步。



  亲爱的读者,《圣经》的确是天上的神向地下的人类的晓喻(来一1-3,摩三8)!神的确在历史里具体地颁布了他的诫令,颁布了他恩典的律例,要人遵行,要我们遵行!



  若说《圣经》是上帝颁布的「命令集」,没有甚么错误,而这些命令之间并没有矛盾。让我们终生不忘,不要让《圣经》专家恐吓教会的纯正信仰!



  新福音派的学术共识(二):「没有神学偏见」的神话



  卡森(D. A. Carson) 是芝加哥三一神学院资深教授,目前福音派释经学权威,年来常在中国大陆海外基督徒大会上担任讲台信息的事奉。他的《再思解经错谬》,指出了基督徒解经时会 犯的错误,有很多地方对我们大有帮助。他的名著 The Gagging of God 也是福音派所了解、回应后现代解构主义的很重要的代表作。



  可是卡森在他的书中承认:「在本书中,我没有提到圣灵在解经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这是个既重要,又不太容易拿捏的题目。若涉及此主题,则会使重心转移至释经学⋯」 (D.A. Carson著,余德林、郭秀娟译,《再思解经错谬》,台北:校园,1998,页25。)



  卡森一方面不谈圣灵在解释《圣经》时应扮演的角色,另一方面却很有技巧地,让读《圣经》的基督徒考虑一大堆的疑问:



  「我们都很容易犯一个错误,就是把在别处所领受到的传统解释读入《圣经》,甚至将我们的传统解释转化为《圣经》权威,几近偶像崇拜。然而,传统这东 西是会随著时间而改头换面,不久之后,我们也许已经偏离神的话语;尤有甚者,我们还可能蒙昧地声称自己的神学观点是最合乎《圣经》,最正统的呢!⋯我对 那些极尊崇《圣经》的人表白:对我们之间仍有那么多分歧的解释,我感到非常难过。当然,真理的崇高合一性是不容丝毫减损的,但事实上,那些相信六十六卷书 是神不折不扣话语的人之间,竟充斥著许多纷扰,不能兼容并蓄的神学观点。」(《再思解经错谬》,页13-14。)



  上面,卡森用一句简单含糊的话带过传统的圣经观:「真理的崇高合一性是不容丝毫减损的。」其实他真正要说的可能是:这些持守传统《圣经》观的人士,因为他们的神学意见分歧,因此揭露了他们对《圣经》的误解?



  还有,卡森的意思是否说:以传统的观念解释《圣经》完全不对?假如不是完全不对,在甚么程度上才会成为「偶像崇拜」?是否任何有神学传统(代模)的 人都在犯偶像崇拜的错误?卡森的结论,是否定得太快了一点?另外,卡森好像已经把自己放在「那些相信66卷书是神不折不扣话语的人」之外,也就是说,将 自己置在纯正福音派的圈子之外?这也是叫读者觉得莫名其妙的!



  新福音派的学术共识(三):《圣经》「命令式启示」的式微



  巴刻(J. I. Packer)是费依(Gordon Fee)在维真学院(Regent College)的同事,前者苦口婆心的呼吁今天的学者们回到正统的解经预设。如此,解经的定义是甚么?



  解经就是:将《圣经》里的教义和道德教训应用在我们的身上;我们解读《圣经》为一个以历史为结构,自我合法化,自我解释的启示真理有机系统。(《真理与权能》,页91。)



  (Interpretation means)applying to ourselves the doctrinal and moral instruction of the Bible, read as an historically structured, selfauthenticating and self-interpreting organism of revealed truth. (J.I. Packer, Truth and Power , Wheaton, Illinois: Harold Shaw, 1996, reprint, Inter Varsity Press, p. 91.)



  今天的福音派学者们一再攻击这种正统的立场。他们采取一些多年来被公认为非福音派的立场,如《圣经》里的所谓启示乃是神话(myth);至少只不过是神人的相遇(encounter),是受文化的相对影响的:



  这是一个令人难过的结论,因为今天教会的大部分人士以这些错误的解经方法为信念,而神学学术界纷纷阻止人们采取第一种方法(笔者注:即上述正统的方 法),不让人们认为这种方法是上帝在我们心中所动的带领之工,是一个「属灵的直觉」。这些学者很怕人们会因此堕在死守传统主义里。(巴刻,《真理与权 能》,页94,笔者译。)



  This is a sad conclusion, for much of the church today is effectively committed to these more or less mistaken methods, and a great part of the academic theological community lines up to stop people embracing method 1 as God wrought spiritual instinct would lead them to do, lest they lapse into some form of obscurantism. (J. I. Packer, Truth and Power, p. 94.)



  当今很多的学者们--包括华人神学学者--干脆认为《圣经》是人写的:上帝的默示,曾几何时都不再提了,更遑论《圣经》的无误了!这些传统真理,被 打为过时,粤语称「坏鬼」(「坏鬼」这观念,参《坏鬼神学》,杨牧谷、谢品然、李清词、梁家麟、杨庆球、罗秉祥、李耀全、何杰、罗祖澄合著,香港:更新资 源,2000;注: 作者们各持不同神学立场)。那么《圣经》应该只从历史、文化的背景来理解。



  不知不觉的,圣经学者们带我们离开(「至少严重地忽略」传统教会所相信的,《圣经》的默示和《圣经》无误等教义(或「代模」)。巴刻这样形容今天神学界的状况:



  我们必须了解,今天在专业《圣经》研究的学术界里,批判式的进路已是公认被接纳的了。知识社会学家们分辨「理论」与「代模」;后者乃是理论的形成背 后的预设架构。以前,《圣经》的无谬误乃是所有学科的基督教学者的代模。今天,被公认接纳的代模,乃是《圣经》的有误。(巴刻,《真理与权能》,页 47。)



  We should understand that the critical approach is nowadays an accepted convention of professional biblical scholarship. Sociologists of knowledge distinguish between theories and paradigms, defining the latter as the presuppositional frame of reference within which theories are formed. Whereas biblical infallibility was once a paradigm for Christian scholars in all fields, biblical fallibility is the accepted paradigm today. (J. I. Packer, Truth and Power , p. 47.)



  笔者无意指控所有自称福音派的《圣经》学者都已离开正统、纯正信仰而变成「新派」;笔者也没有足够的证据说,他们都完全不再相信《圣经》的默示。可 是太多的福音派《圣经》学者们采取了一种「新」的代模(paradigm, 或「预设」presupposition),是三、四十年前华人神学界不可想像的。不知不觉地,我们对於《圣经》的「神性」的信念逐渐淡化。



  一本讨论语言学和释经学的书这样说明现今的学术规则:



  学者们如今认为,圣经希腊文作为人类的一种语言文字,与其它文字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并非是「圣灵的语言」,虽然《圣经》的真理是圣灵所默示的,但并 非一种独一无二的语言,与所处时代的日常希腊文并无差别,且其词汇与思维并没有任何直接关系,即《圣经》虽然是神的话,但《圣经》语言本身同时也完完全全是人的话,就如道成肉身的耶稣基督,一方面他是完完全全的神,另一方面,其在世是亦是一个完完全全的人⋯(黄朱伦,《语言学与释经:圣经词汇的研究》, 台北:校园书房,1999,页21-22。)



  笔者与黄博士有深入的交流和愉快的同工,在很多方面需向他学习;也相信黄博士的《圣经》观信念,绝不限於上面引用的一两句而已。这里引用他的话,是指出言论背后的一种「代模」,这代模逐渐在华人教会流行,甚至成为学术共识。



  可能有些读者没有接触过上一代的福音派解经书籍,让笔者在这里举例。福音派一向相信《圣经》是上帝的话;解释《圣经》的出发点,就是相信《圣经》是 上帝向我们说的话。《如何明白圣经》一书开始便宣告:「《圣经》是上帝对我们所说的话。基督徒相信,上帝赐给我们这份奇妙的礼物,是要我们宝贵、保存、学 习、了解并且遵行。」(诺顿史特瑞,《如何明白圣经》,新加坡:新加坡福音书房,1985;第一章:「个人研经的必要」,页8。)该书在第二章说明,解释《圣经》者应具备甚么条件:



  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正确地解释《圣经》。《圣经》主要的真理是属灵的,所以只有属灵的人才可以明白。神的话是给那些能够而且愿意听从的人的。每一个真正的基督徒都具备了一些必须的条件,其它的他可以去求得:



一、新的心。



二、饥渴的心。



三、顺服的心。



四、自律的心。



五、受教的心。



  解经的人必须是重生了的人。《圣经》的信息是说到神和人,以及它们彼此的关系。因此,站在这关系之外的人,会把神说的话漏掉很多。他或许能收集很多 的事实,也能解决一些语言上的问题;如果他是一个学者,他也许可以得到很多有关《圣经》的知识。但是一个没有从神而来的属灵生命的人,缺少了明白神信息的 基本条件。(诺顿史特瑞,《如何明白圣经》,新加坡:福音书房,1985;第二章:「谁可以明白圣经?」,页15-19。)



  这是一本典型的,正统福音派的查经手册,当代的学者们,应多著作这类的教科书。下一代的、纯正信仰的圣经学者与作家,你在哪里?



  今天福音派学者们的共识,似乎是:《圣经》就是一本人写的书,就用研究人写书的方法来解释便行了。可能这个不是每一位学者的用意,但这个「代模」(预设)已经被学术界接纳。



  感谢上帝,在今天的华人教会,还有一些牧师和神学教授继续坚持《圣经》的默示与无误,而从这个正统的出发点(代模、预设)来建立解经。他们的著作在基督教出版界的书籍中是少数的,不过的确成为一股反潮流的抗衡势力:



  比方说,香港读经会出版的《圣经:时代的见证》(张杨淑仪、黄淑玲编,1992。)一书里,包括了张慕□牧师(Rev. James Mo-oi Cheung)的《圣经的无误启示》(页20-39)和鲍会园牧师(John Pao)的〈圣经的权威〉(页40-57)等文章。还有廖加恩牧师(Rev. David Liao)为培训事工所编写的《我信圣经无误》(美国加州:回音团契,简体字版1997),收集了当代《圣经》无误信仰运动的神学菁华。已故赵君影牧师 (Rev. Calvin Chao)也编著了《圣经无错误文集》(Rosemead, California: 中华归主神学院,1994),书中,笔者的神学同学黄颖航博士(Dr. John Wong)发表了〈圣经无错误--圣经经文的根据〉(页30-58)。



  新福音派的学术共识(四):历史背景



  可是,上面提到的严重学术走势,就是视《圣经》为人所写的、有错误的这种趋向,已成为太多神学院的主流观点。这有一定的历史背景;巴刻这样解说:



  在过去的一百多年中,基督教(新教)出版的大部分书籍,基督教神学院的大部分教授们,基督教会里大部分的牧师们在告诉世界:以科学方法来研究《圣 经》(称为「圣经批判」:「批判」的意思就是需要意识地检讨资料)的结果是:《圣经》里所说的,已经不可能再被完全相信了。一百年来累积了不少批判性的理 论:有些批判理论是关於新旧约《圣经》的作者的,认为有些书卷是假冒的,不值得我们相信;有些批判理论是关於新旧约《圣经》写作的过程,认为有些所谓历史 记载乃是后来虚构;还有其它的批判论调,认为《圣经》充满了不可能解决的内部矛盾。



  这些理论的影响,造成了一种气氛,导致今天一般人们都被说服——不是被非信徒说服,乃是被基督教(新教)的学术界专家的权威说服,认为今天有思想的人不应该再相信《圣经》是可靠的,这个观念已经泡汤,成为「神话」了。(《真理与权能》,页46。)



  For the past hundred years and more among Protestants most books published on the Bible, most teachers in most seminaries, and most clergy in most churches have told the world that scientific study of the Scriptures (called “critical” because it consciously evaluates its data) has made it impossible to believe all that the Bible says. Critical theories about the Bible have accumulated: for example, the critical theories of authorship, which view some books of both Testaments as spurious and so as spoofs; critical theories about composition, which see some of the historical matter in both Testaments as fanciful latter-day invention; and critical claims that Scripture is chock full of irreconcilable contradictions. The impact of theories has been to produce an atmosphere in which most ordinary people today seem convinced, on the say-so not just of unbelievers but of the Protestant academic establishment, that sensible persons must now treat the trustworthiness of the Bible as an exploded myth. (J. I. Packer, Truth and Power , p. 46.)



  巴刻上面所指的「基督教」出版界、神学界,肯定包括了自由派。换一句话说,过去一百年来,自由派(包括新正统派)渐渐地成为基督教的代言人。



  巴刻一再强调,这些持批判理论的学者是有极高学养与说服力的知识分子:他们其实是非常优秀的(学者),而他们的观念今天已经垄断学术界,证明著他们诠释这些理论的说服力。(巴刻,《真理与权能》,页47。)



  They have in fact been individuals of rare distinction, and the current dominance of their viewpoint is testimony to the persuasive skill with which they have expounded it. (J. I. Packer, Truth and Power , p. 47.)



  新福音派的学术共识(五) :巴特「圣经观」的传播与绝对化



  另外,巴特(Karl Barth)和不少二十世纪的神学家都认为,基督教信仰是生命,不是教义。这方面有不同派别的学者著书证明。举例来说: 



  因为上帝是一位活生生的神,因此巴特反对把上帝的话语和任何人类的形式或组织视为同一。甚至连《圣经》和上帝的话语两者也不能等量齐观。据巴特指 出,基要派的错误便是把《圣经》当作绝对无谬的上帝。(威廉阿登 William Horden,《现代神学浅说》,梁敏夫译,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1971,页120。) 



  因此,把《圣经》的启示组织为系统,组织为教义,对他们来说,乃是违背《圣经》的原意,违背基督教原始精神。 



  福音派的学者们今天有特别崇尚巴特的(尤其是在托伦斯 T. F. Torrance 推介巴特的神学思想之后),他们竭力拒绝福音派对巴特的《圣经》论的批判,也认为从十九世纪的存在主义(祁克果)的角度来看巴特的《圣经》观是不合理的。 例如,在今天香港的神学界,这种对巴特的《圣经》观的批判,肯定受到批判或取笑。



  有趣的是,福音派以外的学者以这个角度来了解巴特者,大不乏人。(关於托伦斯把巴特的神学偶像化,可参:Sebastian Rehnman, “Barthian Epigoni”, Westminster Theological Journal 1998。)因此在今天的华人神学学术界里,系统神学、正统的系统神学,就是相信《圣经》里有一套一贯的教义系统的神学,在学术界目前可能会被攻击,被忽 略,或被取笑;至少,成为了少数民族的论调(minority opinion)。盼望巴特或托伦斯的拥护者,愿意认真研究基要派对巴特与新正统神学的学术批判,在学术上作出回应。〔参范泰尔(Cornelius Van Til)的 The New Modernism , Philadelphia: Presbyterian and Reformed, 1947。——五十多年后的今天,巴特的拥护者还没有对范泰尔的批判作出学术性的回应,只是情感用事的对范泰尔说几句不欣赏,不恭敬的话而已。〕



  这种《圣经》观一旦普及化,有些神学院连保守一点的释经学和系统神学书籍都不再介绍。例如,笔者若要找一些最新的自由派、天主教和世俗神学学术书 籍,会到富勒神学院的书局去逛。可是休想在那里找到比较保守(包括时代论、改革宗)的名著,除了在「教会历史:宗教改革」一栏,或在教牧博士班的神学温习科目的书架上。



  一位福乐神学院著名的女性系统神学教授,近年在威斯康辛大学校园与科学家对话时宣称,「人的灵魂」已经是不需要的观念。当她接受一位听众关於伯克富 (Louis Berkhof)的发问时,声称伯克富这类的书籍,已经过时了,是没有人再要读的书!可是她也承认从来没有读过伯克富。



  这是很典型的当代神学家代模(paradigm)。40年前福音派的共识正在消失,被一种上一代肯定认为不正统,不纯正的信仰观念(代模)取代;这是福音派今天的真相。



 持守真理:正统的立场



  前面介绍了几本当代华人持守《圣经》默示和无误的书。其实二十世纪福音派中,为《圣经》论争辩的有多位学者, 其中威敏斯特神学院多位早期教授可以说是数一数二的带领人。已故旧约教授杨以德在1 9 5 0 年代出版了他的「圣经论」[Edward J. Young , Thy Word Is Truth (Grand Rapids, Michigan: William B. Eerdmans, 1957; reprint: Edinburgh, Scotland: Banner of Truth Trust.)],众教授们联手写了 The Infallible Word , by the faculty of Westminster Theological Seminary (Philadelphia: Presbyterian and Reformed, 1946)和 Scripture and Confession , (ed. John Skilton, Nutley, New Jersey: Presbyterian and Reformed, 1973)。进入90年代,已故简河培教授(Prof. Harvie Conn)又编了 Inerrancy and Hermeneutic: A Tradition, A Challenge , A Debate (Grand Rapids: Baker, 1998),为要面对当代语言学对释经的挑战。这是笔者所知道的;其他教会和神学院的领袖们(不仅是改革宗的,还有时代论的!)也出版了很多维护《圣经》 的著作。



  亲爱读者, 你相信甚么? 你是否真的毫无保留地相信,《圣经》里有一套一贯、不互相矛盾、清楚、有能力、改变人生的真理?今天这个世代需要的是认信的基督徒(confessing Christians)、认信的牧师和教会,将这种相信绝对真理的精神,透过合乎《圣经》的布道,又与温柔、怜悯破碎人心的牧者胸怀,推广到破碎的文化与 人群中。当然,我们不可以将自己的宗派,传统的看法绝对化;与别的传统,别的神学派别讨论是必需的。讨论以「没有立场」为起点,可能吗?



二、以经解经



 以经解经的出发点 ——《圣经》一定不自相矛盾



  当我们说《圣经》里有一套教义(真理)系统时,我们必须承认,正当的解经法肯定是以经解经(The Bible interprets itself)。《圣经》既然是上帝的启示(而上帝就是真理本身),《圣经》一定不是,也不会互相矛盾的。(上帝是全知的,他在永恒里早就顾念到这一 点!)



  《圣经》的一贯性,不互相矛盾,是我们解经的一个基本预设,与《圣经》启示的历史渐进性,是相辅相承的 (the unity of revelation, the historical progression of revelation)。改革宗神学的经典著作《威敏斯特信仰告白》(写於1640年代),在第一章第九段论到《圣经》的权威之后,就订下「以经解经」的 原则:



  解释《圣经》的无谬规则就是《圣经》本身(以经解经)。所以对《圣经》那一部分的真正和圆满意义发生疑问时(该意义不能有多种,只有一个),就当用 他处较为更明了的经文,藉以查究和明了其意义。(《历代教会信条精选》,台北:基督教改革宗翻译社,1993,页 85-86。)



  The infallible rule of interpretation of Scripture is the Scripture itself; and therefore, when there is a question about the true and full sense of any Scripture(which is not manifold, but one), it must be searched and known by other places that speak more clearly(2 Pet. 1:20-21; Acts 15:15-16). (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 1:9, in The Confession of Faith together with The Larger Catechism and The Shorter Catechism with the Scripture Proofs , 3rd edition; Atlanta: Presbyterian Church in America,. 1990, p.8.)



  对,上帝赐给我们《圣经》,的确是有了人间的语言,也透过不同的作者们,他们都有不同的个性、文笔、际遇等。语言和文化的因素,都是我们必须研究 的。(事实上,语言学的确是二十一世纪最关键性的哲学问题,需要有青年神学家兴起,为纯正信仰争辩。)可是我们必须坚持,统合不同作者的教导,而达到对整 本《圣经》在某一方面的教义,是可能的、必须的、合理合法的。周功和清楚地指出了问题的严重性:



  「以后我们还要把《圣经》不同作者的思想统合起来⋯我们相信《圣经》的诸位作者,虽然用辞不同,却都由同一位圣灵所感动(参提后三16;彼后一 21)。神是整本《圣经》的终极作者。否定统合诸作者的神学家,可能是已经否定了整本《圣经》是由圣灵所默示的信念。」(周功和《荣耀光中活水泉》,台 北:中华福音神学院,2002,页43。)



  用十八世纪爱德华滋(Jonathan Edwards)的说法:我们对每一节《圣经》的了解,须从我们对整本《圣经》的了解来了解。这是一种先在的预设(presupposition)。



  对二十一世纪的我们,这种要求好像不大合理。我们还没有掌握到《圣经》每一节,每一段,每一卷的真义,从何建立我们对於整本《圣经》意义的了解?或 有人会问:是我们的释经带著我们的神学走呢,还是我们的神学(偏见)带著我们的释经走呢?言下之意,就是说:第二种的进路是不可被接纳的。



  这是因为我们今天受了两种偏见的影响。让教会醒觉起来!



 偏见一:独尊归纳,贬低推理思维方式



  第一个偏见是唯独推崇归纳的思维方法(inductive thinking),而有意无意地拒绝推理的思维方法(deductive thinking)。这来自盲从近代西方的世俗、人本的哲学和对世俗科学的迷信。



  其实,从古希腊以降,西方文化一直都接受三种合理的思维方式:归纳法(inductive)、推理法(deductive)和辩证法 (dialectic)。可是自从十七世纪的科学与理性抬头,归纳法的思维方式变成唯一合理、合法的思维方式。今天福音派的神学院里,很多圣经科的老师教 导学生说,我们不应以任何的神学偏见来理解《圣经》,不应把自己的偏见加进我们对《圣经》的解释,我们应让《圣经》自己来说话(Let the Bible speak for itself)。听起来头头是道;不过圣经科老师们又不知不觉的把自己的神学偏见带进他们的圣经研究。



  其实,谁没有神学预设?所谓的神学「偏见」,很多时候只是每人的世界观。用近年来时髦的说法,是每人的「代模」(paradigm)。没有人是「中立」的,没有代模,没有世界观的。



  我们的思维不是在真空里进行的!现代的科学哲学家(如 Thomas Kuhn,著有The Structure of Scientific Revolutions ) 已经清楚看到这点。因此基督徒虽说自己是让《圣经》自己说话,其实只会揭露了自己的神学预设。举例:加拿大维真学院的新约权威费依(Gordon Fee,《读经的艺术》一书的作者之一),他本人是灵恩派的,他写的《保罗的神学》,虽然对归正宗的圣经神学--如:霍志恒Vos 的天国观--作了介绍(费依《认识保罗的圣灵观》,曹明星译,台北:校园,2000,页76-90),可是仍倾向灵恩的立场,不接近传统归正宗的立场!



  其实这并没有甚么特别的。当然,归正宗的传统圣经神学家,如:葛理齐 Richard B. Gaffin, Jr.,也会对保罗的神学有不同的诠释。但假如学者一方面反对把系统神学的成果带进圣经神学,一方面又把自己的神学观点毫不掩饰的带进圣经研究,这就牵涉到 诚实(intellectual integrity)的问题了。



  信心(或信念),即一个正统的、合乎圣经教导的「代模」,在研究《圣经》和在作神学工夫时都是必须的,并且是不可避免的。吕沛渊说:「人必须照著神所规定的方式来学习认识他,即照他在主耶稣基督里所启示的,不然神学研究就变成『世人的理学、虚空的妄言』的俘虏,依循『人间的遗传、世上的小学』求新求 变(西二6-10)。换言之,神学乃是藉著『信』来学习认识神,传讲神,荣耀神,享受神。」(吕沛渊《基要神学(一):创造的神(圣经论、神 论)》,Lomita,California:海外校园,2000,页12)。



  研究《圣经》的我们,必须诚实一点,承认自己是有预设的,有代模的,然后好好找出自己的预设或代模是甚么?当我们跟与自己不同代模(神学预设)的人 士讨论时,不要掩饰自己的代模,而自称自己是竭力让《圣经》说话(let the Bible speak for itself),别人则将(系统)神学的教义(不合法地)带进他们对《圣经》的理解。把每人自己的代模放在讨论桌上,是否比较诚实的做法?



  上面的例子说明:大部分的《圣经》研究学者缺乏神学的自觉--not theologically selfconscious,不少还以为自己是中立的、客观的,在让《圣经》自己说话(let the Bible speak for itself)。关於这方面,巴刻博士(J.I. Packer,也是维真学院的教授)已对他的同事们提出严重的警告(参巴刻的《真理与权能》J.I. Packer, Truth and Power , Wheaton, IL: Harold Shaw, 1996, reprint, Inter Varsity Press;参巴刻的 Puritan Theology For Today 课程录音带)。



  其实,事情并不像圣经科的学者们想得那么复杂。《圣经》从来就是圣灵默示的,圣灵与《圣经》一同作证(参John Murray, “The Attestation of Scripture,” in The Infallible Word , by the faculty of Westminster Theological Seminary, Philadelphia: Presbyterian and Reformed, 1946, reprinted 2002, pp.1-54; 查询网站: www.wts.edu )。因此,重生得救的人都接受了圣灵的教导、光照、膏抹。我们从重生得救以来,对於《圣经》整体的了解,已经有一个开始,一个根基!



 偏见二:专家的权威至上



  基於这些考虑,我们可以看见第二个偏见是:我们受了专家的恐吓,认为平信徒们不可能那么单纯地读《圣经》,要靠专家的研究成果,使我们知道每一段经文的历史、文化背景和文法。这样一段一段的串起来--不晓得要串到甚么时候--才叫做认真的研究《圣经》。



  我们无形中接受了一种观念,就是必须靠专家的权柄(the authority of the expert),这与天主教要求信众盲从教会的权威教导(the magisterium of the church) 恰恰是不谋而合。约翰一书二27说,主给了圣徒们恩膏。基督徒有圣灵的教导。专家可以作的,不过是澄清圣灵在《圣经》已启示的真理。



  例一:保罗与雅各



  我们用一处经文来举例。雅各书二24教导我们,人称义不只是藉信心,也藉行为。表面看来,雅各像与保罗书信(尤其是罗马书和加拉太书)矛盾。但是我 们已预先相信整本《圣经》是一贯的,先后不会有矛盾的话,我们就可以按照雅各书的每一段(也就是说雅各书二24这节经文的上下文)来研究。



  我们可以从雅各书第一章开始,提炼出整卷书每一段的主题:第一章告诉我们,人若需要智慧的话,可以向神求。这正是箴言不断地提醒我们的!雅各书第一 章又说,我们不应该只是听道,还要行道;耶稣基督在马太福音第七章和福音书各处岂不是不断的教导这原则吗?雅各书第二章告诉我们不要忽略穷人,耶稣基督在 路加福音和四福音到处都关心、都强调穷人的需要。



  雅各又教导,要谦卑自己,要悔改;不要倚靠钱财;教会的长老们要好好的牧养羊群(为病人抹油祷告等)。如此类推,我们可以看见,雅各书中每一段的教训都与《圣经》其它的教训完全一致。



  我们现在再看,雅各书要处理的问题是甚么?是信心。一个得救的人的真正的信心,可以是假的、没有行为的信心吗?雅各的答案是:断乎不可!保罗在罗马书与加拉太书要处理的是另一个问题:人可以带任何功劳来上帝面前,被称为义吗?保罗的答案是:断乎不可!看,《圣经》是不矛盾的。



  请看雅各、耶稣与保罗的一致性:



1. 信心、悔改、行为 = 神所吩咐的,神的要求



2. 信心、悔改、行为 = 罪人不可能做到的



3. 信心、悔改、行为 = 基督的灵(圣灵)的恩典(圣灵所赐的)



4. 信心、悔改、行为 = 罪人真正的行动 / 回应



5. 信心、悔改、行为 = 人做了,还是没有功劳的



6. 信心、悔改、行为 = 父神因基督死与复活的功劳,而接纳人,将人称义



  例二:《圣经》的离婚与再婚观



  《圣经》还有很多其它的例子。我们来看关於离婚的教导,也是前后一致,没有矛盾的。上帝起初设立婚姻,为了给人有同伴(创二18)。上帝也吩咐人类 要生养众多,遍满全地(创一26-28)。婚姻不是人想出来的,是上帝所设立的。(上帝当然知道人类会否人口爆炸,小孩的大学教育昂贵等问题;上帝仍坐在宝座上!)婚姻不是圣礼(sacrament),婚姻是一个盟约(covenant)。是在上帝面前,证人面前立志立约,终生爱对方。



  无论在教会行礼,或在政府注册官员面前,交换了誓约就是结了婚!(箴言二17;玛拉基书二14)而爱的真义是甚么?林前十三章指出,爱就是决志为对 方最高的利益/好处而活。爱不是一个感觉;但爱里有感觉,爱也透过感觉来表达。这个功课,上帝要我们用一辈子来学习。因此,上帝恨恶离婚。离婚从来就不是 上帝启示的计划,离婚是人类堕落的后果。(玛拉基书二16)在人类中间,离婚的确会发生。因此,上帝虽然恨恶离婚,可是他管制离婚。(例如:申二十四章, 太十九章,林前七章等。)虽然上帝管制离婚,可是他的旨意从来就是:一男 + 一女 = 一体。(太十九6)



  主耶稣教导他的门徒(基督徒):不可离婚。离婚是将婚约毁坏。(马太福音五31-32。)不合乎《圣经》的离婚之后再婚,乃是奸淫,因为这个后来的婚姻破坏了先头的婚姻的圣洁。(注:可能很多基督徒目前活在这样的婚姻当中;可是,不要随便再离婚,悔改必蒙赦免!)



  主耶稣提出一个例外情况:淫乱。注意:淫乱(fornication)指所有与性有关的罪,奸淫(adultery)指任何违背婚约、不忠的行为;这两个字在《圣经》里有特定的用法。(太五32用的是奸淫,太十九9用的是淫乱。)



  主耶稣在太十九9针对的是:犹太人太容易、太轻率地离婚。神虽然管制离婚,要求人离婚时必须给对方休书,可是上帝从来不鼓励人离婚,从来没有在任何情况下要求人必须离婚!



  申命记二十四1-4处理一个情况:男人休了妻子,因为她不悦目;她再婚,第二个丈夫也因为她不悦目而休了她。两次的离婚,都是不合乎上帝心意的。可 是,离婚在上帝眼中是那么的严重:当第二个丈夫死后,第一个丈夫不可以再娶这女人为妻;因为人再婚后,就不可能再与前配偶和好,再嫁或再娶都不可以。(注:不悦目,原文的意思不容易确定是指甚么。)



  现在我们回到马太福音十九章。我们必须从太十八15-18的角度来看十九9,这两处经文都是主耶稣的教导!若有基督徒犯了淫乱的罪,教会应该跟著太十八15-18的四个步骤来处理:



1) 私下面责;



2) 带一、两个证人面责;



3) 告诉教会;



4) 开除会籍,把他当作外人、非信徒对待。



  若在首三个步骤中他悔改了,那么他应与上帝、与配偶和好,也应与教会和好。



  纪律(管教)是耶稣基督对全教会清楚的吩咐(就像洗礼与圣餐是耶稣清楚吩咐的一样)。执行纪律的目标,肯定是恢复犯罪者与神的关系,以及与人(家庭)和好。若好好执行纪律的话,教会必定更健康。但这项事奉是不容易的!很多教会在这方面亏欠/懒惰。



  马太福音第十八、十九章要连在一起来读。



1) 基督徒不可(主动)离婚。



2) 基督徒若犯淫乱,教会应根据马太福音十八章的程序来处理。



3) 犯罪者若不悔改,另一方(注:我们不要轻易用「无辜」这个词语)可以离婚。



  上帝从来没有吩咐基督徒离婚,也从来没有鼓励基督徒离婚;但在这个情况,主耶稣容许基督徒离婚。(注:对方已经不是基督徒了。)



  到保罗书信,我们可以看见,林前七10-11所教导的,与主耶稣的教导完全符合。基督徒不可彼此离婚。(保罗强调说:不是我说,是主说。)但在林前七12-16,保罗处理了另外一种情况,是耶稣在福音书里没有处理的。因此保罗说:「不是主说,是我说。」



1) 基督徒的配偶若不是基督徒,那么基督徒不可提出离婚,要与非信徒同住。



2) 若非信徒要离开,那么基督徒必须让他离开(离婚)。



  上帝吩咐基督徒要容许非信徒离婚(若后者要这样作)。在12-15节,保罗说,因为有基督徒在一个家庭里,那些非信徒都成为「圣洁」了!(当然,这个「圣洁」不表示他们都不用信耶稣也可以得救,而是说圣灵已经开始在这个家中动工。)



  从这些旧约、新约的经文,我们可以作出结论:



1) 马太福音第十八、十九章教导我们,基督徒的基督徒配偶若犯淫乱而不悔改,也不听教会的纪律/管教的话,基督徒可以离婚(到那个地步,对方已经不是基督徒了)。



2) 哥林多前书七12-15教导我们,当一个非基督徒向一个基督徒提出离婚时,基督徒必须容许离婚。



  在这两个例外情况下,上帝容许基督徒离婚。(请注意:所谓心灵的创伤,从来就不是圣经提供的离婚理由。可是,教会必须根据马太福音第十八章处理犯罪 事件,这包括一个配偶不遵行婚约的义务,如离弃家庭,或虐待等。而且,当有身体伤害或生命危险时,教会应立刻采取行动保护受害者。)



  哥林多前书七15说,当基督徒让非基督徒离婚之后,可以再婚。这是最自然解释第14-15节的方法。(英文的意思是:在这些事上,我们不被捆绑。) 还有,在马太福音十九9,主耶稣容许基督徒离婚,是当对方犯淫乱,不肯悔改也不听教会的管教时。基督徒若离婚,可以再婚。这也是这「例外」的条目最自然的 字意解经的结论。



  读者们都看见吧!《圣经》的前后并不矛盾;摩西、玛拉基、箴言、主耶稣、保罗的教训是完全吻合的。上帝的道多么奇妙!(Cf. Jay E. Adams, Marriage, Divorce and Remarriage in the Bible , Grand Rapids, Michigan: Zondervan, 1980;中译本:杰伊亚当斯《婚姻辅导学--谈结婚、离婚与再婚》,冯锡刚、沈强译,台北:大光传播,1988。)



  以经解经,改革宗神学传统里称作「信心的类比」(analogy of faith),或称「《圣经》的类比」(analogy of Scripture)。上面引用过的《威敏斯特信仰告白》说,《圣经》若有地方不太明显的话,我们就用比较明显的地方来解释不太明显的地方:「以经解经乃是不能错误的释经法;因此当《圣经》某处真实和完全的意义发生问题时(圣经是一致的,而不是零乱的),当用其他较清楚之处加以解明(彼后一20-21;徒 十五15;约五46)。」(《威敏斯特信仰告白》,1:9)。



  「以经解经」是正统信仰的基本信念,是一个不可轻易放弃的预设。(参陈终道《以经解经》,香港:金灯台出版社,1995。)



 偏见三:我们只能找出原本处境中的意义



  释经上第三种偏见就是认为:查经只需要,甚至只可能找出当时(原来)的作者对当时(原来)的听众/读者宣讲了甚么信息,当时读者们所了解的是甚么?目前很多所谓福音派的释经手册都是循著这种进路写的,《读经的艺术》一书的观点,我们已经讨论过。



  这种对《圣经》的态度,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否认了《圣经》从旧约到新约的教导有一贯性,也可能否认了重生得救的信徒在圣灵的光照之下,可以跨越历史的隔阂,认识当时(原来)处境中上帝的心意(启示),然后把真理应用在我们今天的处境中。严重的更可能冲淡了一个信念:每一段《圣经》都有它的永恒、超越历史时刻的教导和意义。这原是福音派(正统信仰)一直以来所相信和强调的!现在的福音派《圣经》学者们,是否认为上一代的圣经观不管用了,用杨牧谷的书名来说,已经是「坏鬼」,是烂掉不能吃的食物了呢?



  巴刻指出,现代的圣经研究学者过份的强调《圣经》时代和我们今天的文化隔阂



  从现代《圣经》研究和当代神学的学术观点来看,他们(指清教徒们)并不像今天的我们对现今世界和古代 近东世界之间感到有文化的隔阂…他们没有我们(现代人)所有的文化隔阂意识。假如今天有一位清教徒坐於我们中间,他会对我所说的点头,然后说:「不过你知道吗?这些对我们来说并不重要,真的不重要。」



  当代《圣经》学者们中的一种谬论是,他们告诉我们--他们整天不停的告诉我们--这(文化差异)非常 重要。事实上,我认为清教徒们对,这(文化隔阂)其实不太重要。假如你能与圣灵和圣经时代的敬虔人士有同感,假如你能认同他们所面对的「信靠与顺服」的挑战的话…你便会明白《圣经》了!《圣经》里伟大的救赎真理--道成肉身、赎罪大工、称义、重生、基督再来等--这些真理都不受我们的世界与古代近东世界的文化差异所影响!真正受文化差异影响的,只是一些琐碎的小节、伦理上的次要问题…只当到达那个处境的层面,才开始显出文化的差异来。



  From the s tandpoint of modern Bible work (scholarship) and modern theology, they (the Puritans) did not have the same sense of cultural gaps between our world and ancient near eastern world/worlds. ... They didn’t have our modern sense, our modern awareness of the cultural gap. But if there was a Puritan here, he would nod his head at my statement, and he would say, “But you know, it didn’t matter, and it doesn’t really matter.”



  One of the nuttiness-es of modern biblical work is that they tell us -- they tell us ad nauseam -- that it matters a great deal. Actually I think that the Puritans were right, in saying that it doesn’t matter very much. If you are capable of empathizing, through the Holy Spirit, with the godly men of Bible times... if you are capable of understanding the challenges of faith and obedience that came to them, … you are understanding the Bible!



  The great truths of salvation -- incarnation, atonement, justification, regeneration, Christ’s return -- …aren’t affected by cultural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ancient Near Eastern world and our own! The only things, actually, that the cultural differences do affect, are some of the minutiae, some of the minor matters of ethics -- whether in our culture we should greet each other with a holy kiss ...; whether in our culture we should ask women to be covered in church ... it is only when you get down to that level, that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one culture and another begins to matter.



  至於主要的事情,我们的世界与古代近东之间的文化差异并没有带来重要的影响。所以,清教徒没有我们的 意识,也没有甚么损失…让我直说:我认为,自从布特曼(Rudolf Bultmann)以来,现代新约学者被一种假设所辖制,就是古代世界与我们的世界既那么不同,我们不可以按字面就相信《圣经》文献所说的是真的--至少我们要经过一场辩论,才能(接受《圣经》所说的。我认为这个假设--这种(对《圣经》的)怀疑态度--对深入了解《圣经》的进展只有损害,没有帮助…它使人们对次要的(文化差异)事高度敏感,然后他们把集中注意…那些需要在伦理上作出调整的次要文化课题上。



  For the major things ..., the cultural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ancient world and our own don’t matter. So the Puritans didn’t lose out by not being as aware of those differences as we are. ... (To be) quite specific: I think that the supposition which has possessed modern New Testament exegetes and biblical theologians ever since Bultmann, namely, that the ancient worlds were so different from our own world, that we cannot take at face value, as truth for ourselves, anything that the Bible documents say -- at least we cannot do it without argument -- I think that suspicion, or assumption ... has actually made against, and inhibited profound understanding of the Scriptures. ... It has made people super aware of differences which are only of secondary importance, and then they major on ... the minors of cultural differences that call for ethical adjustments in detail.



  我认为50年来,因为积极采用了这种假设,我们所受的损害多於益处。假如我的新约研究同事们在场的 话,可能会向我挑战。可是,他们不能从我所站的观点来向我挑战。我是一位(系统)神学家,是以神学家的观点来看《圣经》学者们,我需要他们(在解经方面) 的帮助。不过,我注意到,他们有时在自己的圈子里被一些假设完全控制,并且成为最核心、最具决定性的假设,使他们不能正确的解释《圣经》;这是我从神学角 度所领受的。



  一个神学家必须勇敢地说:「只有那些完成了某些神学功课的人才是站在山上,居高临下检视整个教会生活与基督教的学术世界。那些在山下埋首於特别范畴里作研究,又没有足够的神学知识让他们到山顶来看一看的人,他们常常不知道自己在作甚么,也常常不知道自己缺少了甚么。」



  And I think we have lost more than we have gained, by taking this assumption so seriously for the last 50 years. If my New Testament colleagues were here, they would probably challenge that. But they wouldn’t be challenging it from the position I occupy. I am a theologian. ... And I look to the biblical scholars from my standpoint as a theologian. I try to assess what they are doing from my standpoint as a theologian. I want help from them. And I do notice it, if from time to time they are so possessed by assumptions that are central and decisive in their own fraternity ... -- that they cannot in fact do the exegesis right, in a way that I can draw from my theology.



  A theologian does take the risk of saying, “Look, only those who have done some theological homework do actually stand on the hill, from which you can survey the whole scene of church life and Christian study. Those who are down on the bottom of the hill working in a particular area, and don’t know enough theology to come up the hill and look at things from the top of the hill -- they don’t always realize what they are doing; they don’t always realize what they are missing.”



  你可能不赞同我的看法。可能会说:「嗨!这只是神学家地位的自我膨胀而已。人人都会说自己所作的是最 重要。」这当然是。话虽如此,我还是要这样说,并请你好好思考。这(文化差异) 并不是天大的问题,虽然专业的解经家会异口同声的说这很重要!然而……我会对他们说:「朋友们,你们遗漏了一些东西!你们注意了一些不应该注意的事,采取 一个次要的立场,因而无法了解(《圣经》)!你们视之为最重要的问题(文化差异),其实不是。」…我不是说,所有福音派的神学院都好像我所说的看见这点;因为他们并没有看见。



  Now you may not wish to endorse that opinion. You may say, “That’s just a theologian magnifying his office. Everybody is going to say that what he does is the most important thing.” Of course they are. Nevertheless friends, I am going to say it, and invite you to go away and think about it.



  This is not a matter of major importance, although the professional exegetes probably would one unanimous voice say that it was. And ... I would say, “Chaps, you are missing something! You are stunting your own understanding by paying attention which you really ought not to be paying, to a position which is of secondary and minimal importance. You are treating it as if it is a major matter, and it isn’t.” ... I am not saying that all evangelical theological seminaries see this the way I have just said it, because they don’t.



  ( 巴刻,〈清教徒神学与当代教会〉,维真学院课程录音带(1992),第二讲:「清教徒的《圣经》观」,问题解答。J.I. Packer, Puritan Theology for Today, Regent College course tape, 1992. Question and answer period.)



  亲爱的读者,你相信每段的《圣经》都有永恒、不变的教导和意义吗?笔者再强调,不是你我对《圣经》作何解释,乃是《圣经》本身有一套真理系统在内。



  巴刻在上面所强调的是:其实《圣经》学者常常过份夸大我们(读者)与《圣经》原来的历史文化处境之间的隔阂。其实这个历史文化上的「建桥工程」 (bridge building)并没有圣经学者说得那么可怕,那样需要专家来主持。以经解经, 还是今天教会所需要依循的进路。



结语



  以上所述种种华人教会的乱象, 都叫信徒身处属灵上的大饥荒中,灵命饥渴,受饿发昏。追根究柢,乃因不听主耶和华的话,不听从《圣经》(《阿摩司书八11),阳奉阴违,自食恶果。《圣经》是基督徒生命与事奉的根基,根基若毁坏了,义人还能作甚么呢?



  让我们在主面前一起悔改,不再效法这个世界,心意更新,回应主的呼召,归回《圣经》,重建倒塌的帐 幕,修墙垣堵破口,将我们的生命事奉与教会的生活见证重新立基在《圣经》上——上帝的话、至圣的真道上。因此,我们呼吁华人教会回转,归回历代基督教会的 正统信仰,特别是宗教改革领袖们的信仰,坚定认信《圣经》是上帝所默示的,是完全无谬无误的,是至高权威,是全备无缺的。以这个信念为基础、「以经解经」 为方法,建立一套忠於《圣经》的正统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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