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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克富系統神學導論(上)

標題/17QA3 軟性的道和實用主義。面對不同派別的人。應用神的話的人認識神。     編號/28     公布時間/Mon Aug 27 15:20:58 2012
發佈人林慈信     相關網址http://
第17講 軟性的道和實用主義。面對不同派別的人。應用神的話的人認識神。 MP3音檔 17q3 講義 逐字稿 17q3

第17講 問題與回答3:軟性的道和實用主義叫人不懂思考。如何面對不同派別的人和知道他們得不得救?預設應用神的話的人是認識神的。

Q:(這裡還有幾條問題我還沒有處理的,我沒有忘記。請問牧師:)應用神的話語與方法論,和講道要生活化有什麼差別?因為今天有很多講道人常用「如何,然後應用:方法有一、二、三…」,這種軟性的道聽多了,造成許多信徒在聽一些稍微需要思考的道的時候,往往就昏昏欲睡。這些所謂方法論、生活化、實用主義與人本有什麼不同?

A:答案是沒有什麼不同。

  在1916、1917年,新青年雜誌就登了胡適先生的《白話文的芻議》,在那段時間,胡適也講「少討論一些主義,多解決一些問題」(實用主義),這是美國教育理論裡面,最影響教育界的理論,就是杜威(Dewey)的理論。

  這種「如何建立親密的婚姻關係:一、二、三、四」,那篇道其實是來自世俗的心理輔導材料。不過它可以裝飾、加一些經文。我常常會聽到這種道的--很不幸是常常。我以為這個沒有那麼常常,但是教會也不懂得分辨。某某博士、某某老師是中學、大學的教授,或者某某輔導中心的輔導員、主任,就請他來主日站講台。在最保守、最基要派的教會裡面,你就聽到這些根本跟聖經沒有關係的道理。傳道人也不例外。

  「聽多了這種軟性的道,就造成不懂得怎麼思考。」是的。今天不僅僅是福音派的講道是這樣子(這背後的就是後現代的,文本死了,宇宙沒有真理,只有故事,只有敘述)。所以,講道就以敘述一個故事來再次活現聖經裡面的故事。總之,以聽眾的文化處境,來主導講道的內容。這個是今天的神學院裡面教導傳道人怎麼講道的一些理論、一些方法。

  也就是說,有的神學院根本不再教導「釋經講道」的,就教你講故事,教你去找《心靈雞湯》那種的故事。這種故事肯定是扣人心弦的,一聽,眼淚都要掉出來的。也就是我們常常在電郵上收到那些的故事、幻燈片啊--我常常收到那種東西,每個禮拜都有「好心人」寄這些東西給我。然後又有好心人寄給我一個沒有一隻腳的、一隻手的,兩個怎麼會跳芭蕾舞的,叫全世界都感動啊--這種幻燈片,我常常收到。這不是壞事。只是這個跟我們教會有責任去傳的真道的關係是否那麼密切,那是另外一個問題。

  自從1980-1982年,我就注意到了,今天人類所面對的--面對什麼?面對全人類閱讀分析能力的下降--從美國開始。不要以為美國是一個教育水準很高的國家。美國是一個很文盲、野蠻的社會,就跟羅馬帝國亡了之後,羅馬帝國邊界的那個蠻族的地方一樣。不同的是我們有武器,可以從聖路易一發就發到伊拉克某一個建築物的二樓、三樓;不同的是我們有互聯網;不同的是我們隨時可以撒謊說某個國家有武器…等等,然後可以開戰。

  今天我說這些話,說「美國是野蠻的國家」的話是誰講的?不是我講的。是1982年我開始注意到《時代週刊》、《美國新聞和世界報告週刊》--就是最自由派的、最藐視基督教的雜誌,都在講這些東西的。不要以為只有我們基要派的在罵人,不是的。那些非常攻擊基督教的有(見)識人士,都看到這一點。而基督教裡面講得比較多這方面的,可能早期是寇爾森(Chuck Colson),就是尼克遜水門事件之後,坐監後得救的那位。我說他是今天美國最聰明、頭腦最精的平信徒基督徒。他不是神學家,但是頭腦很清楚。

  今天我們是在一種好像漢朝之後的中國,好像羅馬帝國之後的歐洲。全球都是。雖然我們有互聯網,有火箭,可以送我們到月亮,甚至更遠的地方,但在人類思考、閱讀、分析(analysis)、重組(synthesis),這些從古典、從古希臘就教導小孩子的東西,是(水準)下降的。

  當然,美國不是沒有一些高水準的大學。有的,東方人(就是韓國人,華人)、猶太人、印度人,占了很多的成數,包括一些比較有機會的白人。但是你要去看美國那些兩年制的大學(community college),簡直跟高中、初中沒有兩樣。以前我們高中畢業要讀大學,當然已經讀過微積分、三角、生物一年、化學一年、物理一年。這些的科目,就是中學水準的數、理、化、生、代數2、幾何,還有微積分,現在正在兩年的大學從頭講起。大學生連拼字都拼不准的。香港也是一樣。香港是用廣東話寫中文的。廣東話中那些口語化的字,都出現在大學生的論文裡面的。香港只不過是全世界最後現代的城市之一而已。所以,用香港、美國來作例子,就是告訴我們:今天全球人類閱讀的能力正在下降。

  17世紀的英國清教徒和北美殖民地清教徒的孩子們,小學就要背《小要理問答》的,不是《兒童信仰問答》,不是協傳培訓中心(Partners Training and Communication Sdn. Ltd.)出版的那本《簡明要理問答》,那是19世紀才寫出來的。17世紀就要背了:

“what is the chief end of man?”(人生最高的目標是什麼?)“The chief end of man is to glorify God, and to enjoy Him forever. ”(人生最高的目標就是榮耀神,永遠享受祂,以祂為樂) ;

“What are God’s eternal decrees?” (神的永恆的預旨、計畫是什麼?)“God’s eternal decrees are creation and providence.” (神永恆的計畫就是創造和護理);

「耶穌基督的三重身份是什麼?」就是先知、祭司和君王…等等,一百零幾條,每一個小學生都要背的。

  當時他們進到大學之後,一定要讀的是拉丁文。所以你看,後來到了20世紀,巴刻(J. I. Packer)的書、斯托得( John Stott)的書,寫得很精的,對不對?因為他們頭腦裡面,已經受過拉丁文的訓練,每一個字都沒有廢話的。我們今天,謝謝杜威、胡適先生的實用主義(或作實驗主義),搞到我們不懂得怎麼讀書、怎麼思考。

  不光是新加坡。對不起,我來新加坡、馬來西亞,其中的一個娛樂就是跑到大眾書店(popular bookshop)去找中學生補習考試的課本,就是預備考試的練習本,我去找還有沒有歷史的補習。因為我十年前來看,不是沒有,是放在最下面最底層的架子,上面都是化學,那些戴著厚厚的眼鏡的十多歲的小姑娘在看,歷史只有東南亞歷史,這麼薄薄的一本,沒有人碰的。

  不論是東南亞、香港、美國,最基本的人文,就是馬丁路德、加爾文都接受過的人文教育,如何讀書、思考,是今天普世所需要的。假如教會看到這一點,能夠從教導孩子,從如何讀書、讀聖經開始,那麼我們就像當年愛爾蘭的修道士一樣,站在文明的前面,而不是後面。教會站在文明的後面太久了,我們是可以(、也應該)急起直追的

  我們成年人可以急起直追的。你自己先讀《兒童信仰問答》,先讀《小要理問答》。先好好扎扎實實讀一些書,比方說巴刻的《認識神》,比方說《磐石之上》,比方說《活在聖靈中》,比方說《傳福音與神的主權》,這些都是很有名的一些書。但是你不要把它們當作娛樂週刊來讀,你要慢慢一個字一個字的推敲,然後好好地放在心上。

  這樣子,我們自己的水準要提高,然後我們不要把青少年當作是笨蛋來看待。我每次看到這些很後現代的青年人、中學生、大學生,我把他當作一個很聰明的人來問他問題。比方說,有些青年人的父母親說,「哎,他們對福音、對歷史沒有興趣的啦。」我就會問:「你們朋友之間,對信仰所發出的問題是什麼?」他們就呱啦呱啦地講出來了。他們不是沒有腦袋的。然後,我們盡可能地介紹一些有份量的書給他們。我看孩子,少年人是有頭腦的,上帝造我們不是笨蛋,不是後現代的媒體說的那樣「我們是笨蛋」。美國的電影、美國的流行音樂,就把我們當作笨蛋、頭腦完全空的來對待。不是所有的,某一些的最新的敬拜讚美詩也沒有兩樣。我只是說某一些,因為有一些當代的敬拜讚美詩歌是很有神學水準的,比我們所唱的水準高得多。但是有一些簡直就是很空洞的,重複一些。不過我們也在重複我們的短歌。所以不要全盤地批判敬拜讚美。總之,我們自己對我們的會友,對我們團契的弟兄姊妹,對我們的少年人,不要把他們當作是笨蛋,水準是可以提高的。

  唐崇榮牧師曾經跟我說過一句話,他說:「我的講道是向教會裡面最高水準的20%講的。然後,我是期待他們把另外的80% 拉上來的。」假如我們的講道永遠是向最沒有水準的、屬靈的胃口又沒有開、又不懂思考的那20%的人去講,教會就會永遠像搖籃班、幼稚園。但假如你向那些認真的人傳的話,好了,有的人就會說:「林牧師,我聽不懂ㄟ,我要睡覺了。」那你就說:「是了,你看,他講的這些是多麼好的事情!上帝讓你看原來基督教還有這麼多東西,是需要我們要花時間去學習的。」你要這樣回應嘛!你不要這樣說:「是哦是哦,他的東西很難懂哦,你講得對哦。」你要這樣回應:「是的,原來我們還有很多東西要追的,一起來好不好?我們一起來,每個禮拜讀,認識神半章,來討論好不好?」這樣子就好了嘛,對不對?這樣我們就把其他人拉上來了。

  今天我們面臨的是一個全球性的文明危機。我不是指一個教會、一個國家、一個派別。我們要謝謝美國把這個笨蛋文化傳到全世界。香煙的廣告在美國是禁止的,在印尼在其他國家就到處都貼滿了。在美國,不可以向小孩子推銷香煙的。可到了印度,一個戴著太陽眼鏡的女明星,就站在中學外面向學生發免費的香煙。我們美國是最懂把最邪惡的文化向外面推銷的,都是為了錢。而在教育文化方面,政府又不花錢。

  我是生活在美國五十個州裡面,在教育上面花錢花得最少的其中一州,就是加州,排到第45到50這麼低的,就是用每一個小孩來計算的。你看到加州有很宏偉的科技、電影明星等等,但是真正花在公立學校裡面的花費,用人口來計算的,是全美國最低的州之一。所以,我們是最懂得把這些腦袋空空的文化往外銷的。所以我們要(懂得)拒絕,不是所有從美國來的東西都是好的。當然我所帶來的改革宗書籍是例外。為什麼要帶呢?因為是例外,很難找得到的。你一般看到的東西都是比較空洞的。(好,你知道,你問一個問題,我就會講到一個小時的哦?!)所以,這種方法論、生活化,不是不需要生活化,但是你先要有神的道,就是我們對整本聖經所教導的是什麼,我們要掌握;從舊約看耶穌基督,從新約看耶穌基督,把人帶到十字架面前,然後再來講應用,還不遲。

  清教徒的應用跟我們的應用是不一樣的。不是說你跟你太太的溝通要怎麼做,星期一晚上,你跟你太太去麥當勞買一個雪糕筒、去聊天;星期二,不要忘記帶你的老大去踢足球;星期三,你要跟他踏自行車。不是這樣子的。清教徒的講章裡的應用部分,都是刺透我們的良心的。這種書籍中文不是沒有的。鍾馬田的所有的書籍都是一樣的。鍾馬田寫的《登山寶訓》(The Sermon on the Mount)就是這樣的,你去讀一讀,你就可以知道「什麼是刺透良心的講章」。

Q:我們應該用什麼態度去面對那些不同派別的人?這些派別跟救恩有關係嗎?

A:很好的問題。第一個問題是:我們怎麼對待不同「派別的人」?而不是怎麼面對不同的「派別」,你要問的是如何面對不同派別的“人”。然後,派別跟救恩有關係嗎?對嗎?好,很好的問題。(請坐。這是第一個問題對不對?還有第二第三。)

  你這個問題就注意到,我這幾天表達的是一個正統的信仰,怎麼面對不同的「派別」,我沒有說明怎麼面對不同「派別的人」。

  人是人。人是神所造的,按著祂的形象造的人。摩門教的人是人。同性戀者是人。他們是罪人,我們也是罪人。他們是按著神的形象造的,我們也是按著神的形象造的。所以凡是人,我們必須要以他有神的形象這種的尊嚴去對待他,不等於說我們要同意他的說法。假如我們全世界的人都要同意他們的說法,每天跟他們一起坐巴士,坐地鐵的話,我們才能交朋友,那麼我們連到修道院都做不了這些事的,對不對?所以,每一個人有他的尊嚴,因為他是神造的,不等於說我們需要跟他們發生很密切的同工關係。

  我個人的看法是:每一個宗派或者是教會,或者用中國的說法是每一個片,都需要有自己信仰的立場。

  當然問題就來了。這個片、這個宗派裡面就起了一些分歧。最明顯的例子,就是一些教會中有些領袖推動靈恩神學,那怎麼辦呢?當然,最好的方法是由負責的同工,也就是宗派的領袖或者教會的牧師,跟眾長老們一同來決定,我們今後要走的路線是什麼。假如這個決定作不了的話,有可能最後的選擇就是你離開教會,去另外一個信仰(比較上)跟你比較合得來的教會。

  我再回到你的問題:怎麼對待這些不同派別的人。我喜歡這個問題最明顯的是:怎麼對待新正統,或者是後保守福音派這些的教授、教會領袖…等等。我會同樣地說:用神的形象來作一個共通點。

  最後一個問題是:派別跟救恩的關係是什麼。我是屬於改革宗的。我相信神自己知道誰是得救的。所以我不能說所有自由派和新正統的都是不得救的。我從來不會說巴特是不得救的。這不是我要講的話,不是我要想的問題,也不是我能知道的。除了摩門教、耶和華見證人那些是很明顯的,因為他們傳的是完全不同的一個信仰。

  在天主教跟基督教、甚至東正教這個大範圍裡面,我們可以指出哪一些教會,他們的立場是離經背道的(apostate)。我再說一遍,我們要指出教會裡面哪一些神學立場(就是派別)是離經背道的,甚至乎我們指出哪一些神學家的哪一方面的論點是離經背道的。一般來說,我們就講到那裡為止。就是說,你看我們從「我們是誰」,昨天的第一點,我就說了,我們跟天主教不同的是第一、第二、第三:我們相信「唯獨聖經」,教會不能夠搶奪聖經的權柄;「唯獨信心」,行為不能給我們什麼功勞以致得救;「唯獨基督」,聖人是沒有功德可以讓我們借來用的。我們說得清清楚楚,我們的立場是什麼。

  在主耶穌基督還沒有回來之前,教會不斷地需要被管教的(discipline)。離經背道的信仰是需要被教會正式的去管教的,講得更嚴肅一點是懲戒。很不幸的,我們對教會的管教事工,從來就覺得很陌生。所以,結果就是(在教會中),神學生或神學老師跟老師在爭辯。因此我看到這個缺點,所以我自發地去申請加入了一個有神學立場,也就是認信的宗派。認信的意思,就是說有信仰宣言的。(我的宗派的信仰宣言,就是《威敏思特信仰告白》。)所以假如有一天,我得到一個結論--我今天不再是加爾文主義者了,我今天已經不再信加爾文五要點了,已經不再相信人是完全墮落的、救恩完全是神的主權和恩典…等等(比方說,假如有一天),如果我的立場變得這樣子的話,我有義務去告訴我的區會,我的立場已經改變了。那他們可能就會來教導我、輔導我、管教我,或者最簡單的是我自動離開我那個長老會,去參加一個信仰比較鬆散的長老會,是可以不相信預定、也可以做長老會牧師的;就是我應該有這種良心,假如我已經不再認同我宗派的信仰的話,我應該離開。

  我說這些就是說:我勸基要派、敬虔的弟兄姊妹跟傳道人,不要把神學立場和救恩掛鈎,畢竟誰得救是上帝的事情。除了一種情況可以問某某人得不得救,那是我們是不是要接納某某弟兄姐妹要不要受水禮?有沒有資格領聖餐?可不可以參加我們教會作我們教會的會友?在這些情況下,牧師、傳道或長老有責任去審核某某人的信心跟悔改,從人的角度來看他的得救是不是真的。

  除了那個以外,我們寧願說某某人的信仰,在這幾點是有問題的;某某神學教授已經不是屬於歷史上的基要派了,為什麼,一、二、三、四,把它說清楚。而不是說他是異端;他是不得救的,因為這些詞太籠統了,用起來其實對於我們的理解沒有太大的幫助。寧願說明,他們在哪方面信仰是走樣的。

  同樣的,某某弟兄姐妹跌倒了,當然我們也不需要把人家的醜聞到處去宣揚。但是,假如你要說明某某弟兄不得救了,那你要說明為什麼不得救。他不是一個得救的,你憑什麼來說他是不得救的?除非你是教會的傳道或長老,你需要作出這個判斷。加爾文說,教會要作出一個有愛心的判斷(charitable judgment or judgmental charity);意思就是說,某某人心裡相信,口裡承認,而他沒有什麼大醜聞這類的罪,以致影響到整個教會在社會上的名聲,你就接納他;沒有受過水禮的,就給他施行水禮,成為一個能夠領聖餐的會友。在這種情況之下,我們要問他的信心,按照我們的判斷,從最好的角度來看, “the benefit of the doubt”(在罪證不足的情況下被假定為無罪的權利),他的信心是否是不是存在的、而且是真的。我有回答你的問題嗎?可以來跟進的。

Q:你從來沒有否認巴特是不得救的?

A:我從來沒有講過巴特是不得救的。沒有錯。

Q:那麼,他是神的僕人嗎?再者,神學家都是神的僕人嗎?

A:請問神的僕人的定義是什麼?你的意思是說他的信仰正統呢,還是他有沒有資格作牧師?是不是這個意思啊?什麼叫神的僕人?

Q:不是說他有沒有資格作牧師,而是說他有沒有在神裡面看到自己的使命,他當要做的。

A:他有沒有看到神的使命,知道他當要做的?

Q:還是說他完全按照自己的思想?

A:我們這些敬虔的、基要的信徒和教會,我們對「神的僕人」,跟「神的僕人的呼召和使命」,我們先假設了一點,我們才會發出這個問題。我們假設我們信主、悔改是真的;然後在某一個時段,我們領受了呼召;然後,經過這個呼召的認可,還有裝備,有一天我們就被教會承認是神(順服)的僕人了。這個是我們在基要敬虔的圈子裡面的習慣。(按聖經:萬物都是神的僕人、神的器皿,但分貴重和卑賤、榮耀和憤怒、順服和瞎眼的。包括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亞述〔是神怒氣的棍,手中拿神惱恨的杖〕、東風、日頭、饑荒、瘟疫、旱風、霉爛、蝗蟲、螞蚱、疾病…都是神的僕人。)

  好了,那我們要問,巴特是不是神的僕人?我們要看他有沒有神的呼召?那我不知道,但我差不多可以擔保巴特是一個很虔誠的信徒。「信徒」這兩個字是指「他自稱是信徒」。

  新派的神學家有很多是很敬虔的,當然也有一些是很放縱的,例如保羅・田立克是搞婚外情的等等。但巴特是一個很虔誠的一個人,他是瑞士的德文改革宗的牧師。他神學畢業之後在一個小地方牧會多年,研究聖經。

  他是不是神的僕人,至少要分兩到三個層次來討論:第一,他是不是神在永恆裡看他是忠心的僕人?這沒有人知道;第二,他心裡有沒有感覺到神的呼召?有使命感?肯定有,不然他不會寫那麼多的教會教義學,因為他是某某宗派裡的被按立的牧師和神學教授;第三個層次,從我們基要派、人的標準來看,他是不是一個「我們認為是神的僕人」的神的僕人呢?這個我們可以作出評論。因為他的信仰不正統。你懂嗎?

  神怎麼看,我們不知道;他自己怎麼看,大概可以知道的;然後我們怎麼看呢?我說了再說,他是一個很誠懇很虔誠的人,他是德國改革宗宗派的牧師;他的信仰,從范泰爾保守派來看,是不符合聖經,因為他受了很多的康德、施萊馬赫、高等批判和祁克果的影響。所以,要分三個層次來看。當我們常常把這三個層次混為一談的時候,就把事情說得不夠準確。(第二點?)

Q:(第二點就是)他是有神的呼召,神的使命才寫那麼多的教義。每一個神學家都寫很多的教義,(A:沒錯),那麼從這一點來分析,他也是神的僕人了?

A:所以,我們讀了很多這些囉囉嗦嗦的伯克富的話,他說,你要從教會的歷史來看教義,你要從社會學來看教義,從心理學、從宗教經驗的現象來看。這些囉囉嗦嗦的理論不是沒有用的。你從宗教的現象來看,他宣稱自己是一個很虔誠的主耶穌基督的門徒,有神的呼召,作傳道人,而且忠心地在牧會。你懂嗎?你從外表的現象來看,他是非常虔誠的傳道人。(好了,不要再問這個問題了。)

Q:認識神就是應用神的話。我的問題是說:一個人會應用神的話,就會認識神嗎?

A:嗯,很好,認識神就是應用神的話。一個會應用神的話的人是什麼意思?(我的意思)傅蘭姆的意思不是指你讀過基督教教育的,你懂得怎麼應用神的話;你懂得每一次主日學,頭五分鐘有茶點,有破冰遊戲,然後你問一些問題;每次準備課程的時候,你可以寫出來:今天我教主日學,學生應該知道一、二、三,能夠做一、二、三,能夠…等等。好,這個叫做「教育學教導你怎麼應用神的話」。我不是指這個。

  我是指:一個應用神的話的人,是懂得讓神的話的權柄來管理他的生命的。簡單的說,一個應用神的話的人,就是一個謹守神的話、遵行神的話的人。從這個角度來說,是的,一個遵行神的話的人--我們(也有一句話沒有講出來,就是)已經假設一個從心裡面發出這個遵行神的話的意願、從心裡面來誠懇地遵行神的話的人,是一個認識神的人。

  因為,認識神不僅僅是我們屬靈經歷的總和,也不僅僅是聖經、神學的知識。認識神就是認識祂的話裡面,祂怎麼啟示祂自己;然後用順服的心來回應--包括遵行、敬拜、敬畏、愛慕…等等。所以,一個真正應用神的話的人,是一個真的認識神的人。

  所以,應用神的話,我們要講得清楚是什麼意思;認識神,我們要說清楚是什麼意思。

  那麼,關於認識神是什麼意思呢?最好的扼要的定義,是在巴刻的《認識神》的第二章,「認識神的人」那一章,這是最短的了。當然,可以發揮得很長。比方說,傅蘭姆的《認識神的知識論》的第一章,「神的主權是什麼?」,就發揮得很清楚。那是從上和下來看怎麼叫認識神。認識神祂完全的、從各方面來看的主權。不過,巴刻的《認識神》的第二章,就夠我們去好好地消化,來活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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