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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克富系統神學導論(上)

標題/17 神學的科學性,教義(神)學在神學百科中的地位     編號/25     公布時間/Thu Aug 16 13:55:15 2012
發佈人林慈信     相關網址http://
第17講 神學的科學性,教義(神)學在神學百科中的地位 MP3音檔 17 講義 逐字稿 17

第17講 神學的科學性,教義(神)學在神學百科中的地位

  禱告:天父,感謝祢,祢自己的真理不改變,祢的恩典在我們身上也是足夠我們所用的。今天早上我們繼續來,求祢施恩給我們,也保護我們每一位所代表的家庭和教會。求主供應他們的需要,好像祢供應我們的需要一樣。今天是屬於主祢的,求主祢潔淨我們被祢所用。奉耶穌的聖名求,阿們!

III. 教義神學的觀念。(The Idea of Dogmatic Theology, p.44.)

  我們講到「教義的本質(特質、特點)」、「教義的必須性」;然後從「教義」已經進入到「教義學」或「教義神學」,我們上幾節講到「教義學的目的」是什麼?然後這一堂開始,就要講「神學是不是科學(science,或者是一門專門的學科、知識)」?最後,「教義神學在神學百科中的地位」,也就是說「教義神學(系統神學)跟神學院其他科目的關係是什麼」?

 C. 神學為『科學』(一門專門知識)(其定義)。
 (Theology as a Science. )

  1. 神學的科學性被拒絕。
  (THE SCIENTIFIC CHARACTER OF THEOLOGY DENIED.)

   a.拒絕的基礎。
   (The ground for this denial.)

  首先,神學可以當作一門的科學、一門的學問來看嗎?自從新派神學、自由神學和19、20世紀的哲學興起之後,「當然神學已經不像中古時期在大學裡面的地位-- “the Queen of the sciences” (眾學科以上的女皇)

   b. 對這種拒絕神學家的反應。
   (Reaction of theologians to this denial, p.47)

  2. 維持神學的科學性的可能性。
  (THE POSSIBILITY OF MAINTAINING THE SCIENTIFIC CHARACTER OF THEOLOGY.)

   a. 從一個角度來看是不可能的。
   (From one point of view it is impossible.

  為什麼會有人說神學不是「科學」 呢?首先,「科學」(science)這個字就是「專門學科」的意思。很明顯的,就是一般科學的學習方法是要先觀察,然後歸納,問題是:神是不能觀察的,神本身就是在科學研究的範圍以外。

   b.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卻是可能的。
   (From another point of view it is possible.

  各位知道,在歐美的大學裡面,都還是有宗教研究所。神學或基督教的神學憑什麼還能夠在大學裡占有一席呢?伯克富給我們一個很有意思的說法。他是這樣說的:

  「既然,神學所處理的內容是神自己的啟示;那其他的學科呢?也是嘛!(If the matter with which theology deals is given by revelation, so is, strictly speaking, also the matter which the other sciences build into a system.)」他說,科學所處理的內容,也是神所啟示的,意思就是指「神的普遍啟示」。沒有什麼學問不是人回應神的啟示:要麼是「聖經啟示」,要麼就是「普遍啟示」。

  (他說,)「人的理性不可能是人的知識的來源,人之所以有知識,是因為神存在神的啟示。人的理性只不過是一個工具,人用它掌握這些知識的來源,來分析、分類、系統化。(Reason cannot be regarded as the source of this matter, but only as the instrument by which it is grasped, analyzed, classified, and systematized.)」

  我們看到歐洲、德國、荷蘭,荷蘭人到了美國的改革宗神學家,在二十世紀要處理這些問題,就是說神學從什麼角度上,還才可以算是一門專門的學問呢?為什麼我們讀完神學,可以拿學士、碩士等等呢?肯定因為這門學問至少有它自己的、專門的--我們可以這樣說嗎?--遊戲規則或學習的規則。我覺得,我們今天有更妥當的方法解決這些問題。

  我已經講過,我的老師傅蘭姆(John Frame),他說,「神學就是認識神和關於神的知識(Knowledge of God)」。所以,所有的神學,不論是解經、系統神學、或教會歷史,都是我們面對聖經--這個神立約的約文--的回應。我們回應神的約文;我們以守約、順服的態度,來回應神的約文,這就是認識神(Knowledge is covenant response to God’s covenant document)。神給我們的聖經,是祂與我們立約的條文。認識神就是回應神所定下來的約,是以守約、順服的心,這個叫做順服神。

  當然,這個包含了要用上我們的理性、情感和意志。但是,我們不願意,只用理性來說,這個(理性)是唯一讀神學或者是認識神的方法。同樣的,我們也不願意說,認識神絕對不是理性的範圍,不論我們是敬虔派,或者是新正統派、靈恩派…。

  我們怎麼樣才能夠把「人的理性」和「人的經驗」(或人的內心,你叫它情感也好,心也好,靈也好,直覺也好,信心也好),我們怎麼樣把「人的理性」和「理性以外的人的其他部分」,至少這兩方面,很妥當地把它們的地位放得對,然後又讓我們對解經和教義的學習,有一個正確的,就是合乎神心意的看法?

  我再說一次。我們不要作理性主義者。理性主義者就是說,任何事物必須要理性批准才算是合理的。這個是理性主義早期新派神學的說法。但是,我們又不要說理性是不管用的。在認識神的事情上,講我們要完全用經歷,不論是貴格會、敬虔派那種內在的光,靈恩派的那種聖靈的權能,新正統的那種神與人的相遇,諾斯底派的那種神秘的知識…我們又不要走那條路那條路,簡單把它籠統的歸納,就是神秘主義。我們不要理性主義,也不要神秘主義。我們怎麼樣才有一個對聖經的一種正確姿態,就是說:既盡心、盡性,也盡意、盡力來認識神,來愛祂呢?

  到目前為止,我的老師傅蘭姆是這樣說的:「神學就是認識神。認識神就是解釋祂的話和應用祂的話,而解釋和應用是同一回事。因為我們沒有人可以面對神的話來解釋它,而不同時有神的話語的權能發揮出來的。」

  這我再說一次。我們面對神的話,我們讀它、解釋它,馬上上帝話語的權柄、它的能力馬上就會發揮出來的;而神的話語的權柄是要發揮在我們生命的每一個層面,人類的每一個民族文化,還有不同的學科和行業的。神的話語的能力、神的話語的權柄,要來管理我們生命的每一個層面、每一個民族、每一個行業和專業,這個就是應用聖經。這是第一。這是傅蘭姆的定義,至少我對他的瞭解,我會這樣來表達。

  認識神就是要透過祂的話,讓祂的話來管理我們,這樣才算是順服立約;而順服立約對傅蘭姆來說,就是認識神的定義。 可能我們需要一點思考,把這幾個觀念連在一起,然後消化。

  我再說一次好了。對神的知識(Knowledge of God)絕不僅僅是理性整理出來的一大堆資料,但是也不能說成是神秘主義那種說不出來的經歷。認識神就是面對祂的話、這個約文,來順服祂。認識祂、敬畏祂、敬拜祂、順服祂、為祂而活、愛祂、宣講祂、宣揚祂,這叫認識神。所以,我們的院長常常說,「神學就是讚美學」(theology is doxology),神學肯定要帶來敬拜讚美的。

  神學不僅僅是理性,也不僅僅是經歷,是全人來認識神,敬畏祂,敬拜祂,順服祂,遵行祂的話。我們最重要的是面對著神的話,才能夠學習怎麼樣認識祂,敬畏祂,遵行祂的話。當我們面對神的話的時候,神的話有神的靈在和神的權能;神的話就是祂自己在講話,有祂的能力跟權柄的。因此當我們面對著神的話的時候,祂的權能就發揮在我們身上--在約裡面發揮在我們身上,就是說神要管我們,我們要順服他的話。

  當我們順服在神的話語的管理之下,我們按照聖經的要求來思考,我們按照聖經的要求來生活,按照聖經的要求來敬拜,按照聖經的要求來宣教…的時候,這個才算是真正的應用神的話。

  應用神的話不僅僅是,「啊,我現在讀完這段聖經了,我現在正在找婚姻的伴侶,這段話對我找伴侶有什麼幫助啊?我今天正在鬧情緒,這段經文對我的憂慮有什麼幫助?」我們不能夠這麼夠狹隘的來看甚麼是應用神的話。

  應用神的話,就是祂的話語來管理我們每一個層面,不單單是情緒,不單單是所謂尋求神的旨意,是神的話應用出來、發揮出來,來管理我們的生命、我們的教會、我們的文化、我們的專業或者是學科。

  我說過了,聖經不僅僅是教導我們如何得救、成聖,這個的確是聖經核心的教導;但是聖經是要管理我們每一方面的。所以,當神的話語的權能發揮出來,管理,我們又順服,那就是應用神的話了。

  假如我們不順服呢?我們不順服、不守約,還是在回應神的話,還是在應用神的話——不過那是曲解跟誤用神的話。神的話語的權柄仍然是發揮出來的,不過那種權柄是一種咒詛、審判的權柄,或者是離棄我們、任憑我們的權柄,還是神的話在發揮作用。好,這個問題在問題解答時,盼望大家會跟進一下。

  下面這一段,伯克富是講神學(教義神學)在神學百科裡的地位。

 D. 神學(教義神學)在神學百科裡的地位或歸屬。
 (The Enclopaedic Place of Dogmatics, p.48)

  他是這樣說的:

  1. 系統神學(教義神學,就是在教義這方面)是屬於哪一類。
  (THE GROUP OF STUDIES TO WHICH IT BELONGS.)

  意思就是說,當時在歐洲或者美國早期歷史比較悠久的神學院,「除了有教義神學(就是系統神學)以外,比方說,還有另外一科叫做『象徵學』(Symbolics)。」

  甚麼叫做 “Symbolics” ? “Symbol” 的意思就是「信條」。所以,除了『系統神學』以外,他們還有一科「教『信條』」,比方說荷蘭的改革宗,他們會有另外的科目講解《海德堡信仰告白》、《多特信條》等等;長老會的教會就會多開一門講《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等等。除了「系統神學」跟教「信條」以外,「明顯的還有『教義的歷史』(the History of Dogma)和、『倫理學』(Ethics)、『護教學』(Apologetics)『論證法』(Polemics)。」

  伯克富就把系統神學放在這個教義的幾個學科裡面。然後下面有兩段講:

  2. 教義學與護教學的關係。
  (THE RELATION OF DOGMATICS TO APOLOGETICS.)

  3. 教義學與倫理學的關係。
  (THE RELATION OF DOGMATICS TO ETHICS.)

  讓我在這裡用范泰爾跟傅蘭姆的想法,來取代教科書裡面的這段。因為我們經過了三天的學習,聽了很多從康德、施萊馬赫,一直到巴特的,對每一個問題的看法。在這方面,我們可能開始有一點的接觸了。至於伯克富當時的一些辯論,可能對我們沒有最直接的關係。畢竟我們在華人的神學院裡面能夠開系統神學,從頭到尾講完已經不錯了。還要討論什麼系統神學裡面再分一個教條學等等,再討論他們之間的關係,好像很奢侈。

  不過我會這樣說,剛才我們已經用過傅蘭姆老師的一個詞,就是「應用」(application)。(假如我們說,「聖經研究」、「聖經神學」、「解經」;)假如我們說,「聖經科」就是包括「聖經的研究」、「背景的研究」、「解經的研究」、「聖經神學」。假如我們說,「聖經科」是從事解釋聖經的話;那麼「系統神學」(教義神學)就是在講如何使用、應用神的話。

  其實我猜想,我們一般學生看到神學的百科有「舊約系」、「新約系」、「系統神學」、「教會歷史」、「護教學」,還有多方面的「教牧神學」:「講道學」、「宣教學」、「聖經輔導」、「青少年事工」、「宣教」等等,我們就會說,「聖經科」和「神學科」是解釋神的話:「聖經神學」是從歷史的角度,來看神在每一個階段啟示了什麼;「系統神學」就是從一個整全的(西方用邏輯的)這個角度,來看聖經教導了什麼。所以,這些都是解釋神的話。然後,實用的「教牧神學」--如何講道、宣教、輔導、敬拜,甚至是「護教」,這些就是應用神的話了。

  我想,我們面對神學的這麼多科目,一般都會這樣分的:「聖經科」和「系統神學」是解釋神的話;「教牧神學」加上「護教學」是應用神的話。所以,很多平信徒來神學院修夜校或者是延伸制課程,他們首先先抓所有的應用,他們說,我們不要理論,我們要怎樣應用神的話,所以修了很多靈命操練、個人佈道、如何查經、如何輔導、怎麼樣作青少年工作…等等。我們思想裡面,很自然分「理論」和「實際」。不過,既然「聖經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都是有益的」,所以我們們也選很多「聖經科」,剩下的「系統神學」不讀的,能夠避免就避免。(坦白說,「教會歷史」和「系統神學」是全世界不同國家的神學院、不同的學生,畢業之後馬上忘記的頭兩門:第一是「教會歷史」,第二是「系統神學」。多年來是如此。我特別是教這兩科的。所以,我有權來作一點抱怨。)總之,《聖經》是「聖經科」。「系統神學」是比較理論一點來解釋神的話。不過我們真正要的是,讀完聖經之後來應用神的話。

  傅蘭姆說,不是的,系統神學就是應用神的話。這句話什麼意思呢?

  其實剛才我們講過的,就是說,因為我們很多時候,對神的話的範圍看得太狹窄了。我們以為神的話就是教導我們個人如何得救,個人如何過一種討神喜悅的生活,就講完了。問題是,從改革宗、從「聖約神學」的角度來看,沒有錯,清教徒拼命地講「得救的確據」、「成聖的工夫」、「稱義」、「成聖」。但是,從整個改革宗,以「神的主權」為最高的原則,以「神與祂的子民立約」為主題的這種改革宗神學,我們說「聖經就是天上的王的曉諭,天上的王所發出的諭令,來跟他的子民立約」。所以,這個「約的條文」(聖經),肯定包含神的恩典、救恩的應許,也包含祂身為天上的王和盟約之主宰的吩咐--就是恩典與律法、應許與律法;這些是聖經所包含的,這些是約文所包含的。而神透過這個約是要管理全宇宙、全人類,不論是什麼行業,不論是什麼學科,什麼文化,或者是生命哪一個層面。

  既然系統神學就是要研究:聖經關於神、人、罪、耶穌基督、聖靈、救恩、教會、末世--整本聖經教導的是什麼--既然系統神學是要研究這方面。這個就是讓(這位立約守約的)神的主權,發揮在我們對祂的認識,對祂的話的認識方面。

  不但如此,「系統神學」可以加上「護教學」。為什麼我們這幾天,一開一個題目就講,施萊馬赫這樣說,立敕爾這樣說,哈納克這樣說,巴特這樣說…;然後,我們改革宗凱波爾這樣說,巴文克這樣說,范泰爾這樣說,最後伯克富這樣說…。為什麼我們要做這樣多的工夫呢?因為,系統神學一方面要研究整本聖經關於這些題目的教導是什麼,你也可以加新的題目:基因工程、核子戰爭、墮胎…,這些都是系統神學可以研究的題目;不但如此,一般來說,傳統的系統神學,同時將聖經的教導與世俗哲學的看法做一個對照。這個是改革宗這種護教精神的系統神學的做法:世俗的哲學對神、人、基督怎麼看?當然還有自由派的、非福音派的看法怎麼樣?我們再回到改革宗其他的福音派的看法是什麼?

  很不幸的,很多福音派的老師,他們教「系統神學」時,就是做了這個工夫:新派的怎麼說,路德宗怎麼說,改革宗怎麼說,時代論怎麼說,亞米念怎麼說,靈恩派怎麼說…,好了,然後就完了。學生問老師,你的看法是什麼?哦,是了,路德宗怎麼說,改革宗怎麼說,時代論怎麼說,亞米念怎麼說,靈恩派怎麼說…。老師你的立場是什麼?再來一遍,路德宗怎麼說,改革宗怎麼說…。這個是發生在成千上百的神學院裡,不論是華人的,還是外國人的。這是因為很多的神學院,已經放棄了,在伯克富的書裡面講到的,就是教會要有認信、要有立場的。假如神學院是屬於教會的話,神學院的教授是要有立場的。

  好,系統神學是什麼?一方面,研究聖經對這些題目的教導;第二,把聖經的教導與世界的知識、世界的學問相對照。真理,假如用錯誤(世上的小學、異端等等)作為一個畫框子襯托出來,就會更加的鮮明。也就是為什麼,我們這兩天讀到的一段話,希波爾格(Seeberg)說,「教義的爭辯是有用的」

  我們不要學很多的宣教學老師或者是牧者們說,「教義的爭辯沒有用的,系統神學都是在搞那些的爭辯的事情。我們真正要的是與神有好的關係,教會能夠有活潑的靈命就好了」。不是的。我們要對「福音是什麼?」、「聖經講的是什麼?」,有更深的認識的話,我們需要看不同的學派,然後讓聖經的真理襯托出來。

  你說,「我們的解經的方法也是相對的了」,是嗎?這也是爭辯之一。所以,你對「解經的看法是什麼?」,也需要從教義的爭辯之中,再襯托出我們多年來福音派所共同認同的。那個就是我們在系統神學或神學裡面,解經法那一塊的做法。解經學也要去處理不同的、非正統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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